沂源高速交警公布3种方式接受市民举报

2016-12-09 16:08:00 来源: 淄博晚报 作者: 孙艳芹

  晚报讯 (记者 孙艳芹 通讯员 许道栋 公慧)沂源高速交警大队昨日发出温馨提示,《山东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近期下发,从即日起,广大市民发现高速公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可向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或大队举报,沂源高速交警大队3种方式接受举报,其中举报电话为3280110。

  按照规定,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或大队受理后,立即通知执勤民警赶赴现场,执勤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后,受理机关将5个工作日内上报支队业务或法制部门审核,审核部门会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完毕后,举报人员便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高速交警部门领取奖金,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发现高速公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沂源高速交警大队欢迎广大市民通过电话、微信、微博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280110,微信公众号:sdgsjjyydd,微博公众号:山东高速交警沂源大队。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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