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化振兴】淄博市临淄区“山东好人”丁美娇:志愿调解矛盾纠纷500余件 为乡村文化振兴助力添彩

2024-01-09 18:37:02 来源: 海报新闻 作者: 周洁

  大众网记者 赵秋瑶 淄博报道

  淄博市临淄区金岭回族镇金岭南村的网格员丁美姣,同时作为村“五老”调解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多年来,一直活跃在金岭南村调解普法一线,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1000余人次,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用真情实感赢得了村民们的尊重与信任。大伙儿都说,哪里有矛盾纠纷,“法律明白人”的徽章便闪耀在哪里。2023年10月,丁美姣入选“山东好人榜”。

  “邻里之家”填补调解“空白”

  在日常的普法宣传和调解工作中,丁美姣发现一个实际问题:村调委会成员平时工作忙碌,难以发现村民之间的纠纷苗头,而村民也不愿意直接去找村委会调解。正是这一小块“空白地带”导致许多矛盾纠纷无法得到早期处理,于是,怎样发挥自己“志愿者”“明白人”的作用来填补这块空白成了丁美姣思考的问题。

  最终,“邻里矛盾邻里解”成为了解开难题的那把钥匙。只要听说谁家有纠纷或者烦心事,丁美姣就主动上门劝解、谈心,用真情劝解、法律知识为村民解心结、答疑惑。逐渐地,主动去找丁美姣解决问题的村民越来越多。镇党委政府及金岭南村村委会直接在村里一处空闲院落建设了“金岭南村邻里之家”,作为丁美姣和其他“五老”调解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的办公场所。

  “邻里之家”建成后,来找丁美姣的群众更多了,大家都说邻里之家就是村民的“第二个家”,即使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也喜欢到这里跟他们的丁大姐拉拉家常。就这样,丁美姣用自己的真情付出,换来了村民的真情汇聚,擦亮了金岭南村“邻里之家”的金字招牌。

  情法并用维护邻里和睦

  在日常调解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当事人各抒己见,难以达成和解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了丁美姣的“制胜法宝”,她注意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

  一次,一名村民找到她反映,前邻家的烟囱正对着自己家,烟气搞得自己一家都没法正常生活。丁美姣核实情况后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相邻关系必须遵循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的法律条文,耐心恳切地劝解,并说明只要稍微改造一下烟囱,改变排烟方向,问题就解决了。那户人家也认识到了问题所在,第二天就把烟囱改造好了,邻里之间又恢复了和睦。

  还有一次,住在张某等四户人家北边的丁某见门前道路多有破损,就联合几名邻居凑钱把路给修了。但由于修路后道路被垫高,导致张某等四户门前的地势更加低洼,一下雨就积水。张某等人找丁某理论,可丁某认为修路是好事,积水是因为南边的路没修好。丁美姣和同事王淑荣介入后,找到丁某核实情况后劝说他,修路是好事,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邻里之间应当为对方的排水提供便利,不能因为修路导致对方门前无法排水。经过协商,丁某同意再请施工队把新修的路找平,双方握手言和。

  德法并举维护家庭和谐

  一天,丁美姣和同事王淑荣接到派出所民警的电话,称辖区内有一起因赡养老人引发的纠纷需要她们调解。赶到现场的丁美姣了解到,负责赡养老人的子女平时就把老人锁在屋子里,既不愿意让其他兄弟姐妹把老人接走赡养,也不同意改善老人的居住环境,甚至出言辱骂出警民警。丁美姣和同事王淑荣帮助老人清理卫生后,当场斥责了老人子女不负责任、不尽孝道的行为。在丁美姣的劝解下,该名子女才勉强同意其他兄弟姐妹给老人送点吃的,不再阻拦。

  此后,丁美姣多次登门劝说和教育该名子女。最终,该名子女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其他家庭成员把老人接到城区家中赡养,让老人安享晚年。

  多年的基层工作让丁美姣意识到,“基层矛盾纷繁复杂,仅靠事后调解是不够的,还得立足于防患于未然。”因此,她总是不放过一切机会在群众中开展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通过积极参与“普法赶大集”“法治进乡村”等活动,让火红的“法律明白人”徽章时刻在乡间闪耀。

  “依靠群众、以人为本”是“枫桥经验”的价值追求,基层社会治理,靠的是群众,为的是群众。近年来,临淄区金岭回族镇积极推动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口碑优、为人公道正派并热心公益的党员群众加入到志愿调解员队伍中,他们有着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对群众知根知底,让群众有了“娘家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也随之变得更加“接地气”“沾泥土”。

  志愿调解员们将工作落脚在田间地头、街头巷陌,通过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就地化解矛盾,为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全面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贡献着志愿调解力量。

初审编辑:田泽文

责任编辑: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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