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与七旬母亲反目 梧台派出所柔性执法化解矛盾

2016-02-26 13:29:00    作者:边增雨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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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儿子儿媳觊觎老人名下土地,为挣土地,母子吵完,婆媳吵,变成了全村的一大笑话。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公安分局梧台派出所柔性执法,成功化解这一起家庭矛盾纠纷。

  大众网淄博2月26日讯(记者 边增雨 通讯员 赵飞飞)儿子儿媳觊觎老人名下土地,为挣土地,母子吵完,婆媳吵,变成了全村的一大笑话。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公安分局梧台派出所柔性执法,成功化解这一起家庭矛盾纠纷。

  今年72岁家住临淄区凤凰镇的吴大娘,有着两个儿子一女儿,有儿有女原本应该是幸福的晚年。然而几年前,老伴因车祸去逝,二儿子又因病去逝,二儿媳改嫁他处。现在吴大娘与二儿子的闺女居住在一起,本村还有大儿子,一个女儿嫁在邻村。去年底,土地确权,老人名下有两口人的土地,加上二儿子一家三口人的土地,共有五口人的土地,因为平时与大儿子关系一般,就将土地让邻村女儿一起租种,其女儿平时则负责她和孙女的零花钱、每年需要的口粮。

  按常理,此事无可厚非,然而由于吴大娘平时与大儿子、大儿媳关系紧张,加上村里人传闲话,大儿媳感觉脸上无光,没有面子,便要求吴大娘将土地改让他们耕种,吴大娘不同意。一段时间来,母子、婆媳多次吵骂争执,社会影响很坏。

  梧台派出所民警与镇管片干部、村干部了解到情况后,利用一上午的时间给双方做法律宣传、思想教育、道德规范工作。民警和镇干部对其儿子恶劣蛮横的态度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进行劝导,指出双方各自存在的问题,去异求同,化解双方矛盾,达成一致意见,老人划出一口人的地给大儿子耕种,女儿和儿子每年为老人购买取暖煤和相应的生活用品,现在老人还有部分赔偿金和土地补偿款,可以应付日常开支,今后老人赡养儿女共同承担,母子和好如初。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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