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实行巡回检察工作办法(试行)》

2019-11-11 16:50: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李兆滨
  大众网·海报新闻淄博11月11日讯(记者 李兆滨)为进一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有效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近日,桓台县人民检察院院党组制定并实施《关于实行巡回检察工作办法(试行)》,确定在全县各镇办实行巡回检察,成立巡回检察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组建巡回检察工作组,定期到各镇办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巡回检察工作组对发现的涉检舆情、法律监督线索、基层社区矫正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将巡回情况纳入向院党组报告的重点工作中。
实行巡回检察工作办法能充分发挥巡回检察机动灵活、深入基层的优势,将检察监督触角延伸到镇办各区域,推动巡回检察提质增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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