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2018-07-13 10:2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淄博7月13日讯(记者 乔子容 通讯员 张静波)7月13日,桓台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志军领学了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通报了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传达了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讲座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相关精神。
  随后,王志军副检察长传达了杨宝刚检察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二是凡是涉黑涉恶案件涉及不批捕、不起诉、退查、改变管辖的要及时向检察长汇报,提高重视程度,从快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发现问题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三是检察官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深挖背后可能隐藏的黑恶势力犯罪和腐败问题,并将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四是召开检委会学习黑恶势力犯罪相关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
  最后,王志军副检察长对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加强办案协作,密切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坚持和完善15天工作衔接机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好“两微一端”、电子屏幕、宣传横幅等方式,及时宣传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三是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深入基层的优势,进乡村、进企业,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四是完善线索移交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沟通协作,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联动性,充分利用提前介入、集中会商、情况通报等机制,确保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及时办理。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乔子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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