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法院蔡玉刚:法院调解力量中的“大V”,法理相融拉近心与心的距离

2018-08-10 10:14: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唐菁

  大众网淄博8月10日讯(记者 唐菁 通讯员 田承海)“作为一名老党员,自己还有一身的热,想要发一身的光。”这是桓台县法院人民调解员蔡玉刚坚持“退休不褪色”的工作真谛。

  发挥余热:

  把时间和精力放在调解上,比逛公园遛鸟更值

  8月9日,记者在桓台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见到了蔡玉刚,一位当事人正在一边哭泣一边诉说,蔡玉刚坐在对面,条理清晰,温声细语的安慰和讲道理,经过一番劝说,很快,当事人的情绪就稳定了下来。

  “这是一个邻居之间打架的纠纷,一方受伤住院,双方就赔偿费产生争执,我先叫了被告来了解情况。”蔡玉刚送走了当事人后向记者介绍道。

  “我昨天下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当事人远道而来,总不能让他们扑了空。”蔡玉刚说,有些当事人上班工作脱不开身,只有下班的时候才能过来,所以,都是将就着别人的时间。

  2016年6月,蔡玉刚志愿到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迄今为止,已调解成功各类案件300余件,平均每月都要调解10起以上。同龄的老同志,每天可能就是看书看报、逛公园遛鸟,但是蔡玉刚每天早出晚归,了解案情,调解纠纷,常常忙到忘了吃饭,支撑他的就是这样一个信念:“作为一名老党员,自己还有一身的热,想要发一身的光。”

  不忘初心:

  真情调解为群众,化解矛盾获点赞

  蔡玉刚所在的一号调解室里,挂着一个牌匾,上面书写着“心系群众,化解矛盾,热情服务,皆大欢喜”。这是蔡玉刚做调解员时接手的一个案子当事人送的。

  2016年,一企业员工在上班时受伤,因赔偿问题与企业产生分歧,在回老家养伤的同时,委托的律师跨越上百公里前来。蔡玉刚摸透案情,给当事人算起了一笔“经济账”,坚持诉诸公堂,那么这一道“跨越百公里”的诉状,将包括进庞杂的吃穿住行、代理的费用以及不可预见的时间成本,最后的结果与企业员工原本的设想也将想去甚远。而在调解之后,员工当天就收到了企业先行支付的1万元赔偿金,这名员工当晚就给蔡玉刚打来了电话,表示对调解很满意。企业对调解结果也很满意,将写有“心系群众,化解矛盾,热情服务,皆大欢喜”的一张大牌匾送给蔡玉刚。

  此后,蔡玉刚也陆续收到许多牌匾和锦旗,但他一直挂着这个牌匾,是因为这个牌匾上的话,讲出了他的初心,时刻提醒着他,作为人民调解员,要牢记初心。

  乐在其中:

  群众的信任,是继续努力的动力

  尽管年事已高,但他无论刮风下雨,还是严寒酷暑,始终遵守法院的工作纪律,坚守调解岗位。始终出满勤干满点,甚至牺牲休息日,接待当事人或阅卷整卷,在忙碌中享受调解工作的乐趣。

  法院从事调解工作的同时,蔡玉刚还乐此不疲为所在社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自2013年4月当选为桓台县县城恒星花园业主委员会主任以来,他已为业主调解20余起家庭纠纷,得到业主好评。

  “群众带着纠纷让我帮忙解决,是对我的信任。看到群众怒气而来,但通过我耐心调解握手言和而去,我心中非常高兴。这是一种幸福!” 蔡玉刚说。

  坚持到底:

  只要身体允许,调解员的工作会一直做下去

  自2016年担当调解员至今,蔡玉刚没修过年假,没有出去旅游过,“做这个工作,我是心甘情愿的,什么时候都可以休息,但是有些案子等不得,他们可能是关系到一个家庭,一个企业的大事,需要趁热打铁,赶紧了结。”蔡玉刚说,家里人都支持我的工作,只是担心我的身体。

  调解员工作很重要,可以缓解审判压力,在调节过程中,依理依法服人,向当事人传递正能量,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所以,只要身体允许,调解员的工作我会一直做下去。”蔡玉刚说,也希望法院多培养一些调解工作储备人才,等这些老同志干不动了,新人要接力把调解工作坚持下去。

  

    人物简介:

  蔡玉刚,男,1951年8月出生,1971年11月参加工作,1977年11月入党,2012年4月退休,原县法院党组副书记,现任县法院老干部支部书记。

  退休以来,他“退休不退色”,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永葆党员本色;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讲报酬,不图名利,热心、耐心、细心、诚心为群众解决纠纷,为桓台县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2017年9月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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