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司法所:人民调解“3+1” 纠纷化解更圆满

2018-08-07 17:40: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李兆滨

  大众网淄博8月7日讯(记者 李兆滨 通讯员 赵丹丹)8月7日,随着一纸人民调协议书的最终签订,桓台县新城镇一企业与其职工间的损害赔偿纠纷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悉,这起损害赔偿纠纷产生的事因是清明节前夕该职工在企业工作时,因未按规定流程操作,造成手部肌腱受伤。企业在垫付该职工医药费后,该职工向企业索要误工费及其他补偿费用等。因费用数额较大,该职工与企业双方产生了分歧。因为双方分歧较大,经过数次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仍各持己见,均无意图让步。

  此时双方当事人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均感觉该纠纷案和解的希望渺茫。但工作人员考虑到,该受伤职工之所以不肯在赔偿款数额上让步正是因其家庭经济较困难,急需此钱维持生计。同时其年龄较大、精力有限,如果该职工不再通过人民调解,转而选择诉讼途径解决,就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式进行,其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去应付专业、漫长、繁琐的诉讼活动;而对于企业来说,被自己的职工起诉至法院,对企业名誉也有一定损害。为此,司法所工作人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又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沟通、劝解,终于历时两个月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为了保障协议履约率和司法确认有效性,司法所还与该镇聘请的一村一法律顾问张宁律师取得联系,邀请其对调解协议书的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从专业的角度来重新审定该协议,避免协议存在格式不规范、条款不合法等情况,而双方当事人对于张律师的参与均表示,律师把关协议,让其更加坚信该协议的公平公正性。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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