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法律援助中心:解放思想 创新工作做到应援尽援

2018-04-17 17:55: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李兆滨
  大众网淄博4月17日讯(记者 李兆滨 通讯员 王鹏)记者从桓台县司法局了解到,自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以来,桓台县法律援助中心解放思想,制定多种措施,创新性开展形式多样的援助活动,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为大量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缩短审批期限。一般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期限由《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五个工作日缩短为一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批、指派工作。在受援群众相关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实现了“只跑一次腿”便民服务目标。

  扩大援助范围

  在审批受援案件过程中,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得更多的经济困难的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开辟“绿色通道”

  特殊人群申请法律援助实行特事特办,农民工、残疾人、烈军属、特殊案件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时,实行“三个即时”: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即时指派,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且所有援助手续一律当日办好。

  拓宽服务渠道

  桓台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托相关行政部门及镇(办)司法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使得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能就近领取到法律援助申请表,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出门、行动不便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时实行代理人代办制度,为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更多便利。

  认真接待来访

  建立了法律援助“12348”热线电话律师值班制度,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对群众上门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本中心能解答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不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的,告知求助的群众到相关部门寻求解决,增强群众维权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健全监督制度

  随时了解和全面掌握每件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办理进度,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协调处理突发问题。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管理,从制度上保证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受援群众的合法权益。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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