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加快推进重型柴油营运车辆加装DPF

2017-10-30 18:06: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李兆滨 张慧
  
  10月26日,车号为鲁CE3636的重型柴油货车在桓台华联汽修厂加装了DPF设备,设备调试运行平稳。

    大众网淄博10月30日讯(记者 李兆滨 通讯员 张慧)近日,桓台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加快推进国Ⅲ排放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加装DPF工作,全力确保在2018年1月1日前,桓台县国Ⅲ排放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全部安装DPF装置,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对不安装且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车辆,桓台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将责令其其退出运输市场,注销营运手续。

  据了解,为有效控制重型柴油车的污染物排放,依据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道路运输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攻坚方案>的通知》要求年8月起,桓台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已着手开展国Ⅲ排放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加装DPF工作,并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深入调查摸底、筛选安装车辆、调整审证流程、积极宣传告知等环节,不断加速推进该项工作落实

  桓台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提醒运输企业及车主:要选择正规、合法的DPF设备供应商,安装符合国家整车质量标准和安全性能要求、能通过环保检测和上传监控信号及数据的DPF设备。供应商选择时,要详细了解其是否在淄博市具备完善的质保体系和售后维修服务体系,是否能按照服务承诺提供全面的售后服务,是否能提供定期维护保养等基本情况,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桓台县交通运输管理所也在此提示自即日起,12吨以上排放重型柴油营运货车请按以下具体流程审验道路运输证:

  12吨以上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外)加装DPF装置后,首先到环保检测站进行检测,达到规定的限值后,凭环保检测站出具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自由加速法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到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审验。同时,车辆《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自由加速法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DPF安装协议、安装发票复印件均存入车辆管理档案。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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