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司法为民零距离,上门调解化纠纷

2024-01-15 17:53:31 来源:  作者: 包欣悦

  大众网记者 包欣悦 通讯员 赵昕渝 王腾 淄博报道

  兼职打工是很多大学生的假期选择,但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容易出现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对工作报酬约定不明等情况,从而引发纠纷。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大学生兼职引发的纠纷,承办法官上门调解,案件当场履行,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据了解,小张是某高校的学生,暑假期间在餐饮店打工,双方未签订合同,也未明确约定具体的工作时间及工资,小张工作满一个月后,餐饮店支付了小张900余元工资。小张认为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性质都与正常员工无异,应当正常发放工资,双方就具体工资数额产生纠纷,小张遂诉至淄博高新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赵昕渝仔细审阅起诉材料及各方证据,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脉络清晰,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涉及大学生讨要薪资,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便委派调解员张超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到在餐饮店打工是小张的第一份工作,小张感觉自己辛苦工作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而餐饮店则认为其并未与小张进行工资约定,小张要求支付正常工资并不合理。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准备组织双方到院进行“面对面”调解,但一方面餐饮店现在正值工作旺季,店主无法长时间离开,另一方面小张希望能早日拿到报酬。为了不影响餐饮店的正常营业,同时解决小张的困扰,承办法官立即安排干警驱车前往餐饮店,在门店附近的停车场开展调解工作。最终,经过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劝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餐饮店再支付小张部分工资,并当场过付,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上门调解,成功化解矛盾,快速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审判更“接地气”。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采取“走出去”工作模式,主动入户送达、上门调解,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判工作,将服务好人民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

初审编辑:田泽文

责任编辑: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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