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天追回被“借走”两年的车 淄博高新区法院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2021-02-04 17:16:3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孙莹

  大众网·海报新闻 记者 孙莹 通讯员 孟宁 淄博报道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见过有人“借走”私家车两年不归还的主儿吗?没有见过吧?来,来,大家一起开开眼!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在执行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过程中,用了38天时间,将一辆被“借走”两年的私家车执行返还。当事人李某感慨地说:“哪承想法院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把‘借走’两年的车找到并且归还给我。真的是太感谢了!”为此,李某向执行干警赠送了锦旗。

  2019年7月的一天,李某将私家车辆委托给朋友朱某帮忙洗车。当天上午,王某来到朱某家中,在未经李某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车辆开走又转交给了孙某。因王某、孙某与朱某之间存在经济纠纷,两人一直拒绝返还车辆。李某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车辆,在王某、孙某之间转来转去,迟迟回不到自己手上。李某愤怒之下,向淄博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十日内返还车辆,并赔偿经济损失15000元。被告王某自2020年11月起,至实际返还车辆止,每月赔偿1000元。两被告赔偿了15000元的经济损失后没有了动静,李某的车辆仍然没有返还。无奈之下,李某向淄博高新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20年12月15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淄博高新区法院执行干警分别联系王某和孙某。双方互相“扯皮”,都说车在对方手里。在此期间,王某在青岛,孙某在临沂。为尽快找到车辆,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申请执行人李某和朱某,收集整理车辆相关线索。最终锁定,李某的车在临沂孙某手中。

  2021年1月21日,执行干警赶往临沂。经过艰难查询,执行干警找到孙某,并与他面谈,进行释法明理,特别说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所须承担的严重后果。经过深入沟通,反复劝导,孙某最终返还了李某车辆。执行干警依法从被执行人王某的银行账户里,扣划2500元作为李某的经济损失补偿。执行干警仔细检查车辆状况,一路护送李某驾驶车辆进入返程高速公路。至此,离奇的“借车不还”案件顺利执结。

  过后,李某带着锦旗赶来法院致谢。与执行法官交流的时候,李某说:“原本以为怎么着也得拖上一年半载的,没想到你们一个月就搞定了!你们想人所想,急人之所急。为了把车找回来,加班加点,往返奔波。还细心检查车辆安全状况,一路护送我开上高速。这点点滴滴,真是让我特别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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