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致广大经营者的一封信

2020-01-31 16:35: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辖区内各市场主体:
  在我们万众一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引起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全区31360家市场主体,定期对经营场所通风消毒,做好餐饮食品安全,杜绝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凡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请于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公示。文明经营、诚实守信,是每一位经营者应尽的社会义务。
  年报公示信息是市场主体信用积累的基础,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场主体可根据需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信息。高新区已启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建立经营异常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检查结果录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市场主体逾期不年报公示,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三年内未主动申请移出的,将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行业评选、融资信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其失信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为避免因未按时年报公示影响到您的经营活动,请及时登录sd.gsxt.gov.cn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系统页面提示进行网上公示年报。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疫情期间需要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我局开辟电话受理通道,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电话提出申请,利用电脑或者微信下载相关申请表格,填报完成后监管人员将及时予以办理,确保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时效。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服务电话:3589903
  石桥监管所服务电话:3911617
  四宝山监管所服务电话:3980236
  2020年1月31日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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