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出台2018年工作要点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8-08-07 10:50: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丁稳

  大众网淄博8月6日讯(记者 丁稳 通讯员 魏金辉 李青)近日,淄博高新区出台并印发《高新区法制办2018年工作要点》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全国一流特色产业创新园区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加大监督力度 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淄博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开展淄博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对规定具体目标和实现举措,做到可细化、可操作、可评价,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情况督导通报机制,定期对《2018年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各项年度工作任务实施到位。

  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淄博高新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及时查处和制裁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行政执法评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机制,架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实现行政执法网络全覆盖,切实强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

  淄博高新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强化行政应诉能力建设

  高新区建立健全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理配置行政纠纷化解资源,为当事人提供适宜的行政纠纷化解渠道。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强化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督导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淄博高新区强化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按照“谁主管、谁出庭”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明确行政应诉承办责任主体,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谁负责、谁应诉”的要求,确定应诉承办责任主体。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力量,重点选拔具有法学教育背、法律职业资格或相关法律从业经历的人员充实到行政应诉工作岗位。 

    此外,淄博高新区还树立政府法制大宣传工作理念,完善政府法制宣传长效机制。大力宣传淄博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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