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经济发展十二条服务措施

2018-05-21 10:59: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大众网淄博5月21日讯 为加快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实验区、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聚焦市委市政府“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十个新突破”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打造高效优质营商环境,高新区工商分局制定出台支持经济发展十二条服务措施。

  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完成国家级“证照分离”试点任务,按照“五个一批”原则,推动“照后减证”。创业者申请办照,在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一次性提交所有共性材料,创业者无需重复提交申请材料,市场准入更加便利化。通过全省首家“证照分离协作共享平台”,建立“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工作机制,打通“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办照容易办证难”的问题。

  “一证办照”服务。高新区实行个体经营简易登记改革。从事个体经营创业者申请营业执照,只需提交身份证即可办理。增加人像自动采集系统,实行经营地址承诺制,资料现场采集、登记表格电子化、免费提供证件复印,不涉前置许可事项现场发照,为大众创业提供便利条件。

  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点击“淄博红盾信息网---网上登记---名称自主申报”即可办理名称登记。通过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实现自主拟定、自主查询比对、24小时网上申报、系统自主筛查、名称申报即时核准。注销企业名称禁用年限放宽到一年,全面放开名称数据库,进一步减少企业开办时间,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

  实行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实现大众创业名称登记网上自主申报,缩短名称核准时间。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领域应用工作,建立市场主体身份认证服务体系,提高便利化程度。创业者登录工商局网站,即可选择网上办照业务,也可到行政服务中心自助区办理网上登记;即可以选择电子营业执照,也可以选择邮政EMS快递纸质营业执照。

  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全面实行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取消经营场所证明,经营者从事无需审批事项经营活动,实行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办照申请人在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或互联网上填写《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即可办理。

  登记注册“同城通办”服务。在高新区范围内,所有创业者享受同城通办服务,设立行政服务中心、石桥、四宝山、中润路四个工商业务办理地点,受理高新区范围内的全部工商业务,开辟网上办照服务区、年报公示服务区、营业执照打印区、经营信息自主查询区。实行注册登记业务全程一人受理、审查、核准,实现“审核合一、一人办结”。

  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畅通市场主体主动退出机制,实行所有经营性质简易注销全覆盖,进一步简化注销手续。个体工商户通过电话确认、现场签字即可完成注销手续;企业无开业、无债券债务纠纷、无欠税行为,即可通过国家信用公示系统申请简易注销,免提交清算报告、免清算组备案。所有简易注销免去公告手续。

  大力支持商务秘书企业发展。在高新区创业的小微企业、大中专毕业生创办企业,可享受在创客中心、创新园区的商务秘书企业代理服务。创业者只需要准备必须的基础资料,一切手续由商务秘书全程代办。

  全方位公示年报服务。做好信息公示年报宣传,提高文明诚信经营意识,推进“诚信高新区”建设。经营者可以登录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网、到就近的工商服务大厅现场录入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拓宽动产抵押物登记范围。做好企业动产抵押、股权出质登记工作,对抵押物的范围适当放宽。探讨利用地下管网、牲畜、农业生产资料等作为动产抵押物登记,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打通消费维权事后救济和事先预防环节,高新区试点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定《高新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办法》,开展消费投诉行政约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涉企消费投诉信息。利用大众网、鲁中网和山东手机报、高新区通讯定期发布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作为信用惩戒的重要措施。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1+X联合监管。明确“宽进+严管”市场监管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实施1+X联合抽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向全社会公开,抽查计划、抽查人员随机产生,形成“抽查无例外,应查不漏项”的监管工作机制。抽查结果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向社会公示,建立高新区市场主体诚信体系。 (通讯员 张鹏)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王盈盈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