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宪法

2018-03-28 16:09: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丁稳 边增雨

3月27日上午,淄博高新区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党组书记、院长陈树礼主持集体学习

  大众网淄博3月28日讯(记者 丁稳 边增雨 通讯员 闫晓)3月27日上午,淄博高新区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组书记、院长陈树礼主持集体学习,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会上,陈树礼院长全文宣读了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心组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顺应了时代大势、顺应了事业发展、顺应了党心军心民心,对于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抓好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引导全院干警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强化宪法意识、领会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带头依法办事,引领和带动全院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良好氛围。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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