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实现网上自主起名

2018-01-16 14:16: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大众网淄博1月16日讯(记者 唐菁 通讯员 张鹏)“您已完成‘淄博奇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称自主申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保留期至2018年2月3日,请在保留期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保留期届满前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可申请延长一次保留期……”近日,一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送到了创业者张冲的手中。这是高新区首个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后申领的企业名称。

  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有效解决企业起名难问题, 2017年6月,经高新区工商分局积极争取,山东省工商局批复高新区为全省企业名称自主核准试点单位,经六个月的企业名称库清理、系统升级改造,这一惠民改革成果于2018年起在高新区开始运行,实现了群众创业在网上自主取名,取消了工商部门核名环节,极大地缩短了名称核准时间。

  高新区工商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今企业起名非常便捷,申请人只需要登录淄博市工商局网站,点击“网上登记”--“企业登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选择“名称申报”,然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一套流程下来30分钟之内就可以完成企业自主起名了。不过,名称要提前想好哦!重名、禁止的可不行!”

  据了解,企业名称自主核准系统会对申请人申报的名称进行自动比对,拟申请的企业名称如与已登记、核准的企业名称相同的,系统将列出相同的企业名称,提示该申请不能通过;拟申请的企业名称如与已登记、核准的企业名称相近的,系统将列出相近的企业名称清单,提示该申请可以通过,但在使用中可能面临侵权纠纷,甚至以不适宜的企业名称被强制变更的风险。当然,群众虽然可以选择心仪的企业名称,但并不是所有的名称都可以使用,名称比对系统设定了11条禁止性规则和15条限制性规则。所谓禁止性规则,即群众创业起名不得使用的企业名称和文字,如名称中不得含有“支那”、“东突”、“九一一”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不得含有“雷锋”、“法轮功”、“佛教”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文字;不得含有外国国家名称、政党和群众组织名称等。所谓限制性规则,即群众创业起名可以含有相关文字和内容,但有限制性条件,如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如使用需经工商总局核准;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带有误导性内容和文字,但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且字号整体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企业名称自主核准改变了原来的“群众申请+工商核准”工作方式,群众从至少要到窗口跑1次变为“零跑腿”,从原来的2个工作日审核变为系统当场提示是否通过,缓解了窗口排长队现象,提高了登记效率。

初审编辑:李波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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