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残疾儿童补助标准再提高 每人每年4000元

2017-08-04 11:19: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李杰 高梦倩 邢文君 刘克

  大众网淄博8月4日讯记者 李杰 通讯员 高梦倩 邢文君 刘克)8月3日,为保障残疾儿童在康复救助期间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训练,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的经济负担,高新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抢救性康复救助残疾儿童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户籍在高新区的0-9岁并进入定点康复机构接受训练的残疾儿童进行补助。 

  《通知》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在享受淄博市每人每年2500元补助的同时,高新区再给予每名残疾儿童每年1500元的补助资金,合计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用于残疾儿童住宿、交通和生活费补贴,于每年12月发放。2017年度,高新区将有40余名残疾儿童享受此政策。 

  据了解,实施在训残疾儿童生活补助区级补贴,是高新区切实保障残疾患儿享受康复和救助权利,是充实高新区关爱残疾儿童、关怀残疾家庭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具体举措。下一步,高新区将结合残疾人“精准康复”项目,联合各个康复机构,细化惠残助残政策落实,为残疾儿童家庭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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