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首发100万“安全券”鼓励购买安全服务

2017-02-22 13:44:00 来源: 鲁中网 作者:

  鲁中网淄博2月22日讯(记者 许文 通讯员 齐菲 昃玺)近日,记者从高新区安监局获悉,从2月22日起,高新区实行“安全券”制度,每年设立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安全券发放。每张”安全券”面额为5000元,编号唯一,不得转让、买卖或设定担保。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创新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方式,高新区决定设立“安全券”,主要用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有关单位和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各专业安委会及相关部门。为切实加强安全券管理,充分发挥安全券作用,高新区成立安全券管理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安监局,负责安全券的发放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等;高新区财政局、审计物价局和监察局是安全券运作的监管部门,负责对安全券发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局负责年度安全券资金经费预算编制和安全券兑现。“安全券”有效期为自发放之日起1年。中介服务机构应及时到安全券办公室报备并到财政局进行兑换,安全券逾期不可兑现。

  据了解,安全券面向符合以下条件的有关单位发放:一是因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的;二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及《高新区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各专业安委会及相关部门;三是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有创新,被上级列为标杆单位或先进典型的。

  “就像我们生活中买东西一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拿到‘安全券’后,就可以自主支配,去购买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服务。”安监局有关负责人通俗易通的话语诠释了“安全券”。

  此外,高新区对“安全券”的使用要求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安全券”应当专用向中介服务机构购买安全专业技术、安全管理服务、安全培训教育、危险作业监督指导等相关安全服务,必须专款专用。其中,专业技术服务包括:为有关单位提供隐患排查、事故预防、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应急救援和演练、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作业安全、风险识别告知、职业病防治等专业技术和人力支持;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及监督管理设施设备,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参与有关单位设施设备的安装拆除、开停车检维修、试生产有关单位装置条件的论证、监管;为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提供技术支持。安全管理服务包括:对有关单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根据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现状和特点,制定针对性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方案;指导、帮助有关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台帐等;为有关单位提供周期性安全检查服务,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指导有关单位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要求落实整改。安全培训教育服务包括:根据有关单位实际需求,提供安全教育培训、知识更新、人才培养、应急演练演示和体验等服务;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危险作业监督指导服务包括:有关单位进行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射线作业、爆破作业等危险作业时,中介服务机构对有关单位的危险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单位使用安全券支付中介服务机构相关服务费用后,中介服务机构申请兑现时,需提供使用有关单位服务项目、使用明细和有关证明材料,向安全券办公室进行申请兑换报备,使用有关单位和使用明细要与安全券、发票相对应。对报备材料不完整的中介机构,安全券办公室要及时通知相关相关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有关材料,逾期不能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安全券兑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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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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