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三级保护测评工作

2017-01-18 16:33: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边增雨 丁稳

  大众网淄博1月18日讯(记者 边增雨 丁稳 通讯员 华林)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基本策略和基本方法,是促进信息化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根本保障。根据山东省高院和淄博中院的要求,淄博高新区法院联合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于今年1月已完成法院专网、科技法庭系统、电子卷宗系统、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内网网站、行政办公管理系统的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淄博高新区法院成为全市第一家完成三级等保测评工作的基层法院。

  淄博高新区法院被测评的六个信息系统在管理制度体系、安全控制措施、系统规划与建设、系统运维管理等方面均编制、下发了详细的流程和规范。在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安全防护、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备份与恢复方面,均能满足今后一段时间系统对于安全防护的需求。在系统服务的持续能力提供方面,所测系统所涉及的主机计算资源配置均可以满足今后一段时期业务发展的需要。综合以上所述,淄博高新区法院被测评的六大系统系统总体安全防护状况良好,达到等级保护三级要求。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也是执行查控系统上线所必须的前提条件。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完善执行案件管理、司法查控、远程指挥、外勤单兵等系统。实现对执行案件流程的节点控制、动态监控,大要案、重要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建设以执行人员为应用主体的外勤单兵系统,将信息化应用的覆盖面扩展到执行、送达、息访、保全、安保等外勤工作,全面规范淄博高新区法院干警外出执法办案行为,同时对干警取证工作予以取证保护。

初审编辑:宋婷婷

责任编辑: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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