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探索调解新路 多元化解保障一方平安

2016-12-29 09:40:00 来源:  作者: 丁稳 边增雨

  大众网淄博12月29日讯(记者 丁稳 边增雨 通讯员 张敦金)为贯彻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指示要求,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今年9月份以来,淄博高新区法院在工委、管委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建设了诉调对接中心,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通过诉前分流和特邀调解,已先后成功调处各类诉前、诉中纠纷139件,调解成功率达到62%,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100%,探索了人民法院特邀调解新路径,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在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一方平安方面积累了新经验、新办法。

  筑建高新区特色的诉调对接平台

  调研先行,争取支持。针对淄博高新区司法行政机构设置不健全,基层调解网络不完善的实际情况,高新区法院党组在进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向工委提交了《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建设以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为基础的高新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想,并多次就诉调对接中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工委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工委、管委高度重视诉调对接中心建设工作,要求法院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极开展好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为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下良好基础。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

  量体裁衣,好中选优。为便于诉调对接、方便群众诉讼,高新区法院将诉调对接中心设置在法院的便民诉讼服务大厅,为涉诉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高新区法院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邀调解员5名和调解助理6名。在招聘过程中,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招录工作,在淄博晚报等媒体发布招录公告,从报名、资格审查到考试、考核,都做到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保证了特邀调解员和调解助理的整体素质。录用的5名特邀调解员平均年龄55周岁,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有深厚的群众工作基础和丰富的社会经验;6名调解助理平均年龄25岁,均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打字速度在每分钟70字以上。同时,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了指导分流室、特邀调解室、法官工作室和司法确认室,配齐了相应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充实了办公和办案设备。

  注重绩效,提高待遇。在工作中,高新区法院坚持制度先行,制定了《淄博高新区法院特邀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对特邀调解员实行特殊的绩效管理。重点考核特邀调解员和调解助理的能力素质、办案技巧、工作态度等内容。同时,注意提高他们的薪酬待遇,将特邀调解员的基础补贴和工作实绩补贴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每月除向特邀调解员发放2000元基础补贴外,每成功调解一起案件发放工作实绩补贴100元;调解助理全部按照高新区编外用工人员待遇发放工资,并为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完善流程 助推诉调对接流畅运转

  规范衔接程序,实现案件全程调解、有序分流。通过制定《淄博高新区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工作原则、分流重点、流转程序等,规范诉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指导分流室分流、调度和协调的“枢纽”作用。一方面加大立案前的诉讼风险评估、法律释明和程序引导力度,动员和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进行诉前分流;另一方面加强立案后的诉调程序衔接,尤其针对立案后当事人申请调解,或主审法官认为有调解可能的案件,由指导分流室统一登记流转,委托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确保开展立体、全程的诉调对接。经过指导分流室的甄别、指导和分流,三个月来一审民商事案件分流率达26%,调解成功率达62%(注:分流率为特邀调解成功案件数除以法院诉前收案及诉讼立案数量之和,调解成功率为特邀调解成功案件数除以分流调解案件数,以下同),特邀调解员的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乃至结案的全过程。我院受理的张某晶诉徐某峰离婚纠纷一案,该案系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过程中因双方矛盾尖锐,审判法官始终未能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且不宜直接下判,该案件由审判业务庭的法官转至指导分流室登记后,交由社会阅历丰富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婚姻感悟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最终促成当事人和好,原告自愿申请撤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以来,婚姻家庭纠纷分流效果最为明显,自中心成立至今,我院诉前收案及立案受理婚姻家庭纠纷共计59件,同期登记分流49件,调解成功36件,分流率达61%,调解成功率达73.46%。

  严把效率关口,实现诉调对接高效运行、无缝衔接。高新区法院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快捷、便民、高效的特点,在立案、庭审、文书制作等流程上均着力在“简”上下功夫,当庭送达调解文书,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加大督导管理力度,由指导分流室负责诉调对接工作的节点管理、流程监控、跟踪督办、统筹协调,使诉调对接在法院内部的流转更加高效,确保诉讼外调解程序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制定了明确的分工,特邀调解员专门负责调解、文书制作,调解助理全程参与调解工作,负责案件记录、文书打印送达、卷宗归档等辅助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对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或者调解未成的,由指导分流室当天即流转至诉讼服务中心登记立案,尽量缩短流转周期,杜绝久调不决现象发生;立案前的委派调解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为十五天;立案后的委托调解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不超过七天。

  高效保全促调解,实现纠纷诉前分流化解。在诉调对接工作中,高新区法院充分发挥以保全促调解的作用。对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首先选择诉前保全,争取案件在诉前得到分流;对采取保全措施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及时转入调解程序,争取在正式起诉前化解纠纷,以保全促调解、促和解,实现调解效果最大化。原告淄博某陶瓷公司诉被被告四川德阳某机械制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后,高新区法院于11月23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被告即于12月2日到高新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主动要求庭前调解,并于当日达成调解协议,相关纠纷在庭前得到及时解决。目前,高新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接收的诉前保全案件在三十日起诉期限内调解成功不再起诉的案件已达41件,占同期同类案件的35.96%。

  加强指导培训,不断提升诉调对接水平

  创新指导方式。在日常工作中,高新区法院各业务庭局每天与调解员交流沟通,了解他们的案件调解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交流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悉心指导,做到心中有数。另外,还指定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负责特邀调解员的日常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对每份调解协议进行文书审核,避免漏洞,在通过个案指导、评析调解协议等“以案代训”、“以会代训”的基础上,每周五定期对特邀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及时总结经验,提高特邀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

  丰富指导内容。一方面法官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对法律知识、法律程序和原则、纠纷调解技巧倾情传授,力促特邀调解员矛盾纠纷调处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定期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邀请资深法官举办相关法律知识讲座,近期针对诉调对接中心受理的婚姻家庭纠纷、物业纠纷等类型案件较多的情况,专门邀请相关业务庭资深法官为特邀调解员进行了一次专题业务培训,丰富了特邀调解员的业务知识。

  加强信息共享。由诉调对接中心统一汇总调解未成进入诉讼程序案件的相关信息,及时将调解未成案件的相关信息报送案件承办法官,提请案件承办法官注意诸如争议焦点、涉诉当事人情况等案件参考信息,方便承办法官及时了解案情。案件承办法官也及时邀请特邀调解员对自己调解未成的案件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案件庭审程序、审理焦点归纳、诉争化解、法律适用等业务知识,并适时参与开庭后的调解工作,真正实现了诉调之间的双向信息共享、无缝衔接。

  高新区法院的特邀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成效明显。短短三个月时间,高新区法院共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532件,通过特邀调解分流案件224件,调解成功139件,调解成功率平均达到62%(最高的达到74%),占到新收案件的26%,平均每天调解结案超过一件,而且自动履行率达到100%,进入诉讼审理阶段的案件明显减少,极大地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不断总结经验,在上级法院和工委、管委的领导、支持、帮助下,积极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社会专门组织调解沟通协作,逐步扩大委托调解、委派调解的范围、层次,畅通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机制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更好的服务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初审编辑:宋婷婷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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