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交警:深度分析找原因 敲响警钟防事故

2022-01-25 16:06: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于圆圆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于圆圆 通讯员 张聪聪 淄博报道

  为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提高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高青交警对“5·1”道路交通事故的成因及深层次原因进行调查,查找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与薄弱环节,推动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风险隐患治理,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2021年5月1日18时30分许,成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范畴) 沿西外环由南向北行驶至青徐村路口处左转,与同向行驶至此的董某某驾驶的鲁CN0***号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成某某受伤,两车受损, 成某某经抢救无效于2021年7月12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高青大队事故处理科立即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同时对董某某驾驶的自卸货车和成某某驾驶的三轮车状况进行技术鉴定,对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作出认定:董某某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过路口未减速慢行、超载与成某某无证驾驶、转弯未让直行,都是事故发生原因,对事故的发生所起作用相当,负同等责任。

  在交通事故事实调查的基础上,高青大队成立“5·1”道路交通事故原因深度调查组,从企业主体责任、道路安全隐患、部门职能责任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经过深度调查发现,淄博万诚运输有限公司未对公司车辆实行有效管理,未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已对淄博万诚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进行约谈,同时由高青县交安委办公室对事故情况进行通报。

  在对自卸货车驾驶人董某某的调查中发现,其近三年有7条违章记录,其中有违法载人、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体现出该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在对其进行教育的同时,对其进行驾驶证降级处罚。

  高青大队对调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加强对驾驶人日常安全教育、宣传,提升驾驶人安全出行意识;加强对农村“一老一小”的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区域和时段风险分析研判,持续推进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有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加大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初审编辑:于圆圆

责任编辑: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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