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常家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

2020-11-06 15:01:3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郑伟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郑伟 通讯员 贾海宁 吴立辉 淄博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确保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近日,常家司法所组织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认真系统全面的学习了《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

  学习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分类管理、报告、会客、外出、执行地变更、走访、核查、考核等具体条文逐一分析讲解,重点讲解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类型的调整和报告方式的变化,并向社区矫正对象传达了关于信息化核查的频次和力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新的管理规定,积极接受教育矫正。学习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与每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谈心谈话,进一步强调本次学习的新管理要求,并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动态,进行针对性地心理疏导和教育帮扶。

  实施细则的施行,为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更加细致的工作依据,通过对《细则》内容的学习,既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约束能力,同时也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开展,为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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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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