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禁渔期”保护渔业资源法律宣传活动

2020-04-03 11:16: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亓超
  大众网·海报新闻淄博4月3日讯(记者 亓超 通讯员 秘佳琳)4月1日起,黄河流域进入为期三个月的禁渔期,为进一步做好禁渔期相关工作,防范非法捕捞情况的出现,有效保护黄河流域渔业资源及自然生态环境,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在黄河大堤开展禁渔宣传普法活动,向群众发放“禁渔期”明白纸,并传达相关法律知识。
  依法保护生态资源,落实国家渔业政策,检察机关责无旁贷。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积极与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共同开展防范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页,倡导群众共同保护好母亲河的原生态。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依托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延伸监督触角,加强与公安机关、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联席联动,全力督促整治黄河流域管理范围内的突出问题,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面貌改善,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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