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检察院倾力打造“三维”服务端 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效果显著

2018-12-06 17:0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银萍

  大众网淄博12月6日讯 今年以来,高青县检察院立足职能作用发挥,自觉把服务民营经济作为保障促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积极回应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司法需求,探索检察服务新内涵,围绕“主动作为有深度、营造环境有力度、服务保障有角度”三个维度,努力打造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三维”服务端,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制度引领,主动作为有深度一是推行检察联络官制度。高青县院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检察联络官制度,主动对接相应企业,采取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相关职能部门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民营企业发展状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征求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定期联系民营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先后走访百余家民营企业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开展了“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院”活动,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58条,全面掌握企业发展状况和对检察机关的服务需求。二是出台意见全力服务先后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从增强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创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法律服务三个方面,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高青县委全文转发该《意见》,并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扎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建立快速办理机制。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建立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以“互联网+菜单”式的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精细化、个性化、差异化法治服务。在检察环节依法加快涉企案件诉讼进程,做到快受理、快立案、快办理、快结案,建立健全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犯罪重点打击、综合整治、预防修复“三位一体”检察监督新模式。今年以来,共受理涉企案件10件,平均办案时限为15天,办理时限平均缩短7天,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讼累。

  二、履职尽责,营造环境有力度一是办案注重执法策略和方法。把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中主动作为,展现检察担当,贡献法律智慧。既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案,又防止和克服就事论事、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专门部署开展对在押企业负责人及高管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等事关企业发展的人员慎重对待,共对5名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的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依法作出宽缓处理,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力求“办一案、助一企、防一片”的多重效果该县某化工公司系专门从事石油化工的民营骨干企业,企业内多次发生丢油问题,其公司高管吴某等人负责调查该问题时私自将三名偷油嫌疑人员非法拘禁。案发后,该院派员至企业现场勘查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到企业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且吴某等人工作勤恳敬业,此次触犯法律系为了企业利益,其本人也真诚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综合考虑该案全部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基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原则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吴某等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同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与该公司一起深入剖析犯罪原因,就制度完善、监管漏洞、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帮助其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促进其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多角度维护企业利益。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坚持同等对待、同等保护、同等服务,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利益刑事犯罪毫不手软,密切关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结合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行业“潜规则”以及“堵门、堵路、非法阻工”等在重点领域和行业中欺行霸市、垄断经营、阻挠项目建设的犯罪活动,配合有关单位加强对周边治安乱点的专项整治为民营企业创造安全、有序、诚信的市场环境。年内,有组织的高利放贷、承揽工程的商某某为首的等多名犯罪嫌疑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努力营造公平交易的营商环境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经营、管理人员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企业经营管理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年内,共依法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10件。该县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职工王某、刘某利用担任粒料车间管理员的工作便利,监守自盗,多次秘密将几十吨粒料偷运出厂非法牟利,涉案金额达二十万余元,严重损害了企业利益,该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其依法从快审查办理,最终二人均被县法院判处刑罚,赃款被全部追回,二人得到法律严惩,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妥善化解涉及民营企业的矛盾纠纷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对10余起涉及企业的轻微刑事案件,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对3起有和解条件的征地拆迁、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坚持调解优先,积极引导、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对7起涉及企业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疏导、稳控、息诉工作,避免事态扩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高青县一民营企业百余名职工因讨薪问题,发生群体上访事件。事发后,该院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深入企业宣讲法律政策,安抚企业职工情绪,消除双方矛盾,最终促成双方就工资待遇问题达成协议,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多点融入,服务保障有角度一是完善服务网络。依托派驻检察室在经济开发区、南部新区、台湾工业园分别设立检察联络室和检察联络点,实行专人负责、全院参与,强化协调服务、法律保障等工作,形成“一室三点”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新网络。在民营企业较多的常家镇、高城镇,依托派驻唐坊、青城检察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了“亲清护企志愿服务专线”,打造服务企业一线平台,呈现企业发展可能遇到的风险,以案为镜,以法为伴,让企业少走弯路、不走歪路。共开展防范法律风险讲座6场次,法律政策咨询会3次,解答各类法律问题200余条,有效提高了民营企业应对法律风险能力和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二是理顺服务脉络。有效整合侦监、公诉、民行、控申等部门的职能资源优势,“多箭”齐发,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对近年来办理的数多起涉企案件进行梳理,认真分析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提炼出制约非公经济良性发展的经济犯罪、民商事纠纷、行政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找准检察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制定行之有效的服务措施明确了目标和方向。三是注重品牌塑造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依托建成的1个“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中心”、3个“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站”,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专门化保护工作,力争把知识产权工作站模式建成法治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特色品牌。四是着力载体建设。集约化配置资源,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案例评析、法律咨询活动,并设置快速诉讼通道,有效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合理配置线上线下两种资源,在该院外网设置“民营经济法治服务预约平台”,打通服务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最后一公里”,及时、全面掌握企业需要,着力打造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平台,助力民营企业行稳致远,走向更广阔的舞台。(通讯员 李银萍)

初审编辑:李波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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