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
大众网淄博10月25日讯(记者 边增雨 通讯员 秘佳琳 郑翊)近日,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为做好省委巡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一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伊澍主持会议,全体党组成员参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鲁办发〔2017〕25号)、《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淄办发〔2017〕40号)。与会人员按照会议要求,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学习职责、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建立完善理论学习制度,计划具体,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要将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立足自身检察工作,精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