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一男子酒后讨债不成 打伤朋友进班房

2016-11-10 19:48:00    作者:王镇   来源:鲁中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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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高青一男子酒后到朋友家索要债务,不想讨债未成,双方发生争执,该男子将朋友打伤,自己也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11月9日,高青县公安局接到一女子报警电话,称其丈夫盛某在家中被人打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调查。

  鲁中网淄博11月10日讯(记者 王镇 通讯员 李媛媛 高文真)近日,高青一男子酒后到朋友家索要债务,不想讨债未成,双方发生争执,该男子将朋友打伤,自己也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11月9日,高青县公安局接到一女子报警电话,称其丈夫盛某在家中被人打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调查。

  民警经调查了解到,11月8日22时许,在外务工忙碌一天的方某曾与工友们聚在一起喝酒聊天,酒过三巡后方某向工友们诉苦,说为儿子结婚向亲戚借钱买房,妻子生病住院又支付不少医药费,本村村民盛某却欠他近二十年的债,至今未还。说完,工友们就为方某打抱不平,七嘴八舌纷纷给方某出主意,怂恿方某不要太老实,要让对方知道欠债不还的后果。

  听罢,方某心情更加郁闷,回家后左思右想,决定今晚就要把钱讨回来。他不顾妻儿劝说,径直向盛某家走去。此时已是深夜12点,方某知道盛某一家在睡觉,还是对着大门一阵乱敲。盛某开门后,立刻将方某堵在门口,方某嚷嚷着要其还钱,盛某则不承认欠钱,二人争执越来越激烈。借着酒劲,方某将拳头打向盛某的胸口、头部,盛某妻子见状连忙报警。

  据了解,1998年方某经人介绍为盛某修葺房屋,当时双方协商支付工钱共5000元。完工后,盛某以修葺效果不理想为由,只支付方某2000元。就这样,方某年年向盛某索要工钱,盛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目前,民警依法对方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的处罚。面对处罚结果,方某后悔不已。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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