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子争养老人只为退伍补贴 称赡养是"做赔本买卖"

2016-08-08 15:36:00    作者:王镇   来源:鲁中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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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推诿敷衍,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像案例中小儿子那样将赡养老人当做有偿买卖的做法实在不可取。
  鲁中网淄博8月8日讯(记者 王镇 通讯员 吕汇川 高文真)8月5日,高青县芦湖街道一位年近80岁的老人打电话向民警求助,称自己的小儿子不孝顺,还时常问自己要钱。经调查,民警了解到,老人是一名退伍军人,每月都有一笔数目可观的补贴,由于老人常年在大儿子家居住,大儿子为其养老,于是老人将大部分钱都交给大儿子。然而,好吃懒做的小儿子时常跑到老人那里要钱,老人刚开始还为小儿子贴补一些家用,时间一长,老人恨铁不成钢,就再也不肯给小儿子钱。民警到老人住所时,小儿子竟明目张胆地要拿走老人的存折,并称会把老人接回家去养老,但钱必须都交给他。

  民警了解情况之后,与老人及其大儿子协商了一个方案:送老人到二儿子家养老,但存折放在老人手里,如果小儿子赡养得当,那么年底将钱取出交予小儿子。小儿子当即同意了这一方案,并打算立刻找车帮老人搬家。民警主动表示,可以用警车帮老人搬家,小儿子只需要回家收拾出一个房间即可。民警帮助老人将行李装上警车,并在去小儿子家的路上,带着老人到银行修改了存折密码。

  8月7日,小儿子跑到派出所诉苦,说自己明明知道存折密码,于是偷偷把存折拿出来去取钱,却被告知密码错误,现在老人日常吃喝拉撒都是自己伺候着,还要给老人买药,简直就是在“做赔本买卖”。民警说道:“赡养老人是做儿女的义务,不是赚钱做生意……”听了这番话,小儿子称再也不向老人主动要钱了,灰溜溜地离开了。

  警方提醒: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推诿敷衍,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像案例中小儿子那样将赡养老人当做有偿买卖的做法实在不可取。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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