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岜山化纤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聚酯熔体直纺涤纶短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8-04-09 15:39: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淄博岜山化纤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28万吨聚酯熔体直纺涤纶短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28万吨聚酯熔体直纺涤纶短纤维项目

  项目概要:淄博岜山化纤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博山经济开发区西外环路251号,厂区占地面积62000平方米,分为南、北两个厂区。公司现有职工580人,拥有化纤一期和化纤二期两套生产装置,分别位于北、南厂区;化纤一期和二期直纺短纤生产线均是采用聚酯熔体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为原料直接纺,生产棉型涤纶短纤维,一期短纤总产量15万吨/年,二期短纤总产量为13万吨/年。

  淄博岜山化纤材料有限公司原为淄博岜山聚合材料有限公司,是由原淄博通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淄博博易纤维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份重组成立,2017年7月份更名为淄博岜山化纤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产品是涤纶短纤维。淄博博易纤维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2004年9月分别办理了《年产10万吨功能涤纶短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产18万吨涤纶短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均取得了淄博市环保局环评审批,但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17年环保部督查组督察时要求重新补做环评报告书,企业经与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博山分局汇报后,确定需要做淄博岜山化纤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聚酯熔体直纺涤纶短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评价期间,淄博岜山化纤材料有限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燃气热媒炉烟气、综合污水处理站臭气等。热媒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废气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艺废气主要成分是乙醛、乙二醇和水蒸汽,全部经密闭管线收集进入汽提塔分理处理后,尾气排放至热媒炉焚烧处理。乙醛等污染物去除率可达99.5%以上,热媒炉焚烧尾气最后分别经45m、40m烟囱达标排放。污水站采取全封闭管理,好氧池和厌氧塔全部用玻璃钢蓬顶,收集后的废气经光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另外,PTA卸料输送粉尘采用除尘效率95%布袋除尘自动反吹过滤器自动除尘装置,热媒收集槽气体和危废间安装高效活性炭吸附装置,乙二醇使用罐顶安装了净化率95%以上的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固定顶罐储存,无组织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运营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全厂污水合计水量467m3/d,排放量较小,收集后进入厂区综合污水站,经采用“高效厌氧生化+好氧生化+深度处理”组合工艺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规模1万m3/d淄博岜山水处理有限公司达标外排。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聚酯车间、短纤车间、热媒站等,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减震、隔声、加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运行后,四个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很少产生工艺废渣。本项目废物料的处理方式是外卖德州市德诚区蓝盾涤塑加工处综合利用。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泥,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空油剂桶交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实验室废液交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本项目所在区域地层防渗能力较好,通过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对厂区事故水池、乙二醇储罐、废物料暂存间、危废暂存库等进行防渗处理。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杜绝各种污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项目的运营不会对周围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淄博岜山化纤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聚酯熔体直纺涤纶短纤维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运行将不可避免的对区域空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在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就可以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起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运行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周围村庄、企事业单位,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建设运行有什么具体意见。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单位名称:淄博岜山化纤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福祥

  联系电话:18653639111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31-85870035 E-mail:sdshky510@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淄博岜山化纤材料有限公司

  2018.4.9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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