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完善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制度

2016-09-28 16:03:00    作者:   来源:淄博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近日,博山区制定出台《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制度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深化对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制度,促使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扎实推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近日,博山区制定出台《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制度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深化对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制度,促使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扎实推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暂行规定》明确了谈话对象,细化了谈话类型及内容。谈话主要分为日常提醒谈话、重点专项谈话、干部诫勉谈话及其他谈话。日常提醒谈话是在干部日常考察或督导检查、调研走访、党内集中教育活动等工作中,对发现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及时进行提醒谈话,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重点专项谈话是对于存在信访、举报问题的领导班子和干部,对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进行重点谈话,给予正确引导、提醒或批评教育,对问题查核属实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诫勉谈话是对虽构不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以及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按照中组部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的规定要求,及时进行谈话诫勉。其他谈话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题谈话。

  《暂行规定》还规定谈话时要注重方式方法,谈话结束后,对谈话内容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并将有关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对谈话对象进行定期回访,对其整改情况进行了解,跟踪问效。(博组宣)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