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法院:破解“执行难” 切实维护群众胜诉权益

2017-03-08 19:40: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孙剑

 

3月8日,博山区法院召开2017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

  大众网淄博3月8日讯(记者 孙剑)3月8日上午,博山区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结束后,博山区人民法院立即召开了2017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博山区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田家欣,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宋治国通报了有关情况,向社会宣示博山法院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

  发布会上,田家欣介绍了2017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上级要求和形势任务,并围绕当前社会关切,回答了为什么要破解执行难,执行难难在何处以及如何破解执行难三个问题。田家欣指出,执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中的最后一个环节,破解执行难,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是人民法院的应有职责。执行难主要表现在“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特殊主体难碰”等五种情形,执行中还经常面临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尴尬,大约有30%以上的案件属于执行不能或者无法执行的情形。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消极执行、拖延执行、超期执行等执行不力的情形,也形成了执行难。

  田家欣指出,下一步,要理性科学地界定执行难,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通过严格的认定标准和令人信服的甄别手段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剔除出执行难的范畴,将“执行不能”实施终结程序,通过破产或司法救助等相关制度予以解决,留下那些真正有履行执行能力而不执行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兑现。解决执行难不能仅依靠法院的单打独斗,要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走多元化、社会化之路,积极争取包括其他部门、行业组织等的支持,通过联合全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者生存空间,从法律、经济、政治、道德、生活、舆论等各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布下一张天罗地网,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

  宋治国表示,执行难问题的产生是多种因素相互交织、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有社会层面等客观原因,也有法院自身的主观原因。近年来博山法院新收执行案件数量呈逐年大幅递增之势。据了解,自2014年至2016年,该院共收执行案件4263件,结案3643件,结收比为85.46%,执行案件收案数和结案数持续增长,尤其是实行立案登记制以后,新收案件数量激增,今年收案仍呈高位上升态势。在人员数量和结构基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办案压力明显,执行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

  对此宋治国说,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将引导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与公诉并重,加大打击“老赖”的力度,确保今年年内有一批“老赖”被定罪量刑,对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形成有力威慑。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惩戒力度,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使其在社会上寸步难行。加强执行指挥中心、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执行财产的查控、实现财产变现,力推执行公开。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执行兑现率,切实维护群众胜诉权益。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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