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淄博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发布

2024-04-09 17:34:31 来源: 海报新闻 作者: 丁稳

  大众网记者 郑明娜 淄博报道

  4月9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水利局、淄博市城市管理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德法介绍《淄博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有关情况,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辛达,淄博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胜利,淄博市城市管理局二级调研员邹宗森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发展改革委、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淄博市水利局、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市城市管理局、淄博黄河河务局联合印发了《淄博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是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的重要举措。淄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2023年淄博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密衔接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淄博市级有关专项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兄弟地市做法的基础上,编制形成《规划》,经淄博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3月5日,淄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组织实施《规划》工作通知;3月15日,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规划》。

  《规划》编制主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准确把握定位。《规划》是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是2021-2035年淄博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总纲领和空间指引,是区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对推动淄博市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具有指导性作用。

  强化问题导向。针对淄博市全域和农业、生态、城镇三类空间以及不同分区深化研究,识别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城镇发展中生态功能问题短板和生态受损重点区域等,进行提升和修复。

  明确目标指标。围绕全面提升淄博市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的总目标,细化2025年、2035年指标体系,明确到2035年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目标、基本绘就“绿水青山美丽淄博”现实画卷。

  部署重点工程。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注重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完整性,聚焦生态修复重点区域,部署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规划》共7章31节。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二章,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第三章,生态修复格局;第四章,重点工程;第五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六章,规划水资源论证;第七章,保障措施。《规划》提出了近期2025年、远期2035年具体目标,部署了“加强水源涵养保护及森林生态质量提升、推进河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农田生态修复、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优化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支撑体系建设”等6项主要任务。《规划》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出构建“一屏、一带、多廊、多点”的全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一屏:即由泰沂山脉东部余脉组成的南部生态屏障;一带:即以黄河为主体,北支新河、支脉河、小清河等为组成部分的北部生态风貌带;多廊:即淄河、孝妇河、沂河、小清河、北支新河、支脉河、范阳河等骨干河流廊道,一般河流廊道,环城绿廊以及依托高速路等构建的生态隔离廊道;多点:即以重要湿地、河湖、水源地、自然保护地及其他生态单元组成的重要生态节点。《规划》基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明确了“黄河沿线生态修复、北部小流域综合修复治理、土地综合整治、小清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城市生态环境提升、东西部低山丘陵区生态修复、中部低山丘陵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南部丘陵山区水源涵养与森林质量提升、沂河流域上游生态修复治理、生态修复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宣传”等11个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下一步,淄博市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重点生态修复任务,强化要素保障,集成政策、资金、科技支撑,建立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规划》协调机制,以落实《规划》中明确的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为抓手,全市域、全过程、全方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和治理,为实现淄博市“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提供良好生态支撑。

初审编辑:田泽文

责任编辑: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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