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字赋能田长制监管全覆盖

2022-05-24 14:12: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谢文科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谢文科 淄博报道

  5月24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品质提升 走在前列”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向社会发布《淄博市全面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相关情况。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调研员王俊红就落实“田长制”配套的政策措施答记者问。

  出台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激发基层保护耕地热情。5月14日,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淄博市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淄自然资发〔2022〕21号),明确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县、乡镇(街道)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资金奖励。市级奖励资金,由区县政府按照不低于70%比例用于激励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镇(街道)。受激励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70%以上的资金用于辖区内承担具体耕地保护任务、成效突出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让“田长制”工作突出的地区得到实惠。同时奖励资金可用于“田长制”日常管理,促进“田长制”工作进一步提升,形成良性循环。

  强化数字赋能,助力田长高效管理。全面建立淄博市“田长云”管理平台,开发了PC端、手机APP、微信小程序三种模式,满足各级田长及其他民众需求,实现“田长制”智能化监管全覆盖,实现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巡查任务下发、审核及任务完成情况统计功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早预警,使违法违规使用耕地问题发现在初始、遏制在萌芽。目前,“田长云”管理系统已被省厅列为数字赋能试点,不断优化完善,助力各级田长管理任务高效落实。

  严格考评奖惩,督导田长履职尽责。淄博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对“田长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市级耕地保护激励的重要依据。各级田长要定期调度辖区“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组织对下级田长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对于工作突出的田长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的予以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初审编辑:田泽文

责任编辑: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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