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试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8-06-13 10:16: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试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358万元

  建设地点:张店区冯北路3号(淄博市张店东部化工园区内)。

  建筑面积:1175平方米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8953389539

  电子邮箱:wangxw@luhuachem.com

  传真:0533-5201877

  建设内容:利用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空地建设研发中试基地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建筑面积1175平方米;主要构建三套实验装置,分别为年产15t胶乳样品实验装置;年产400kg石油树脂加氢实验装置;年产500kg叔丁胺实验装置。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运行、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公告发布单位: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试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2018年6月12日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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