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波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淄博讯 日前,文化部发布了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昌乐县文化执法局迅速行动,及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体学习。
在学习中,分管副局长高国强从《办法》的修订过程、包含哪些新制度、为什么要出台这些制度、调整的艺术品经营活动内容及变化、规范艺术品市场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执法人员对照原《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进行了重点研读。经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办法》将“美术品”改为“艺术品”,对艺术品市场实行全方位内容监管,适应了新常态下行业的发展实际。新《办法》更加贴近了当前艺术品市场的管理工作,为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做了更明确的指引和导向,也为广大艺术品爱好者提供了更好地保护。
下一步,昌乐县文化执法局将按照《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全县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繁荣艺术品市场,保护创作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初审编辑:李波
责任编辑:王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