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新规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滞纳金改违约金

2016-11-24 11:59:00 来源: 鲁中网-鲁中晨报 作者:

  晨报淄博11月23日讯(记者 孙渤海 报道)央行此前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 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信用卡滞纳金,改为收违约,新规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记者采访获悉,距离信用卡新规实施不到40天,已有不少银行开始行动。据了解,信用卡滞纳金是指实际还款未达到最低还款额时,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收取的费用。目前,各银行在滞纳金方面都有相应政策,所设门槛也不尽相同。

  记者联系淄博多家银行客服了解到,有的银行个人信用卡滞纳金最低为5元,有的最低则为10元,还有银行规定了信用卡滞纳金上限,比如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5%收取,500元封顶。

  记者发现,截至目前,已有多家银行在官网发布公告,公布了违约金收取标准,设置了最低、最高收费限额,且一次性收取,不再计息。其中,工行公告称,取消“市场调节价项目”中的滞纳金收费项目,同时新增违约金收费项目,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每期最高500元人民币或500港币或500澳门元或100美元或100欧元(其余外币账户按最高100美元等值外币收取)或按协议约定收取。

  建行公告称,取消超限费,以“违约金”取代“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最低5元人民币或1美元或1欧元(币种与相应的最低还款额相同),另有协议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农行公告称,调整“贷记卡滞纳金”项目为“信用卡违约金”,对于违约逾期未还款的将收取“信用卡违约金”,收费标准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1元人民币或1美元或1欧元或1澳元或1英镑或10日元。

  根据各银行发布的收费调整公告,都取消了超限费,并将滞纳金调整为违约金,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收取。从设置最低标准的银行来看,农行最低为1 元,建行为5元,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为10元,中信银行为20元。

  银行在新调整的收费标准中也指出,信用卡透支收费可按照协议定价,取消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这意味着违约金收费可由银行和持卡人自行商议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还明确,持卡人通过ATM办理预借现金提取业务的每卡每日累计限额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银行在新的标准中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采访中,使用信用卡多年的冯先生告诉记者,他一直非常在意还款日,就是怕产生逾期,“一是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二是担心滞纳金的利息问题。”据了解,滞纳金的计取是按月复利,即使是小额透支逾期不还,“利滚利”后也会产生一个很惊人的数字。

  滞纳金改为违约金,逾期后是否交了违约金就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记者就此咨询了一家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员表示,交纳违约金并不会影响逾期记录的上报,评判标准并没有发生改变。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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