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潍坊奎文仁和医院无刊号杂志违反多条法规

2013-04-16 20:53:00    作者:于明效 刘赛赛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刊号 医院宣传 医院进行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广告主
[提要]

  大众网潍坊4月12讯(记者 于明效 刘赛赛)12日,有网友致电大众网热线(0536-8797878),称潍坊奎文仁和医院街头发放的无刊号杂志涉嫌虚假宣传,违反多条法规。记者从潍坊市奎文区工商局得到证实,其杂志中刊登广告内容确实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多条。网友列出违反法规内容如下。

  1、潍坊奎文仁和医院宣传名称为潍坊仁和医院,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第1项: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2、智源肽场消融术、GDS背神经微控降敏术、ICS韩式包皮整形美容术等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广告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中第1项: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3、“代圣宝,全国男科学会委员会员,解放军总医院原泌尿外科主任。”的内容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广告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第7项: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4、“潍坊仁和医院从根本上解决男人阳痿、早泄问题。”“让你的性生活直接延长5-30分钟。”“治愈前列腺炎到潍坊仁和医院”等内容,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广告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中第2、3项: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5、《抚摸私密 更好的征服你的女人》、《为爱 我娶了曾经放纵的她》等文章及大尺度暴露图片内容,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广告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中第4项:淫秽、迷信、荒诞的。

  6、 潍坊仁和医院为中国医师协会技术指导单位、北京协和医院迷泌尿外科中心技术指导单位、北京大学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中心技术指导单位、北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技术指导单位等内容,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广告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中第6项: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7、 街头发放无刊号杂志,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广告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中第8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8、潍坊奎文仁和医院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12日上午,大众网记者赶到潍坊奎文仁和医院进行采访,问网友反映的以上问题是否属实?潍坊仁和医院刊街头所发放无刊号杂志是否合法?是否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工作人员称相关负责人不在,对记者提出的问题不予回答。

  12日下午,记者就以上问题带着潍坊奎文仁和医院所发放名为《仁和先生》的杂志到潍坊市奎文工商局商标广告科进行咨询,李科长查询相关法律法规,称潍坊奎文仁和医院的行为的确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多条,网友反映的以上问题基本属实。李科长表示将会尽快对潍坊奎文仁和医院虚假宣传、违反法规的行为介入调查。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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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沈晓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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