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群众路线 打造民生警务",报道桓台公安"务实、担当、创新、争优"工作作风,凸显桓台公安在"保平安、保稳定、保民生"所做的创新工作,营造和谐警民关系,大众网与桓台县公安局利用网络平台联合打造《桓台警方在线》栏目。期间,桓台县公安局各大队及派出所负责人将轮流做客大众网,与网友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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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大家好,您现在看到的是淄博大众网与桓台县公安局联合推出的《桓台警方在线》系列访谈栏目,网友们可以登录淄博大众网、淄博大众论坛、淄博大众网微信微博等互动平台来进行提问,网友们也可以拨打大众网的热线电话0533-2868222来与我们的嘉宾进行互动交流。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是桓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六中队中队长张修森。张中队长,您好,欢迎您做客《桓台警方在线》。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通过《桓台警方在线》栏目和大家进行交流。
在今天节目的一开始,为了让网友们对桓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六中队有一个全新的认识,首先请张中队长介绍一下桓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六中队的主要职责。
桓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六中队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负责全县户口登记管理、户口迁移有关政策执行、人口基本信息系统运用及日常维护;人口信息查询服务;人口统计工作;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管理以及各方面的调研指导工作;指导全县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和调研指导等工作;门(楼)牌管理;工作对象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近期,全省上下都在开展流动人口宣传服务活动,咱们桓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六中队也以此为机遇,根据桓台的现状开展了系列宣传服务活动。接下来,就请张中队长介绍一下此次活动开展的情况,并对桓台县公安局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一些便民措施进行介绍。
为确保此次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了4块展板,印制宣传材料10000万余份,3月24日,在县博物馆广场举行了宣传周启动仪式,县局户政中队全体民警,各派出所分管流动人口工作的副所长、户籍员,部分企业和村居流动人口协管员及流动人口代表共6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副局长姜恒泉就宣传周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活动的有序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有效减轻基层派出所的负担,县局采用流动巡展的方式,与辖区派出所到集市、企业、工厂等流动人口聚集的地方,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目前,宣传周活动仍在进行中。
便民措施: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工作忙、时间紧、办证不便的实际情况,县局组织民警开展“零距离”服务,通过上门照相、登记、办证、送证,最大限度为流动人口提供方便,同时,服务中还重点就户籍制度改革中涉及流动人口的相关内容进行宣传、讲解,主动征求流动人口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服务管理更加人性化。
提到了流动人口,就不得不提居住证,居住证可以说是流动人口在当地生活、就业、工作的证明。借此机会,就请张中队长为各位网友介绍一下在桓台县居住证的申领条件以及享受到哪些权益和公务服务?
居住证申领范围:市内、外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区(县)、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申领条件: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的,申领1年期居住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下的可凭《居民户口簿》;
2、房屋租赁合同并持有租赁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务工经商证明、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信等能够证明流动人口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材料;
申领3年期居住证的,同时应提交下列之一材料:
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备案证明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的证明;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
3、已购买房屋(房产证、土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或者已租赁房屋(1年以上)并持有租赁房屋登记备案证明。
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流动人口依法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就业信息查询等服务;
(二)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保障;
(三)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国家规定的对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五)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六)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七)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政策;
(八)居住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的表彰和奖励;
(九)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十)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
(十一)具有本省户籍且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十二)依法参加居住地社会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十三) 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其适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
(十四)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
(十五)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服务。
张中队长,据我们了解,从去年开始,桓台县公安局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桓台县公安局中立足公安工作,提出了许多创新举措,其中一项,就是“户籍110”服务,桓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六中队围绕这项服务活动也开展了不少工作。现在,就请张中队长为网友介绍一下“户籍110”目前的开展情况。
县局设立号码为8187110的“户籍110”服务专线,选派熟悉户籍业务的民警专职接听服务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举报; 开展“户籍110”上门服务,对辖区80岁以上老人、未成年人、病残人员、急难求助人员或特殊情况需要上门服务的,实行专人上门服务;建设网上“户籍110”服务平台,依托桓台县网上公安局“户政服务大厅”,开通户籍业务网上申办平台;开辟“户籍110”绿色通道,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打破八小时工作制,班前班后、节假日,对居民急需的户籍业务,实行预约服务,切实把户籍服务工作办到群众心坎上。
按照边建边改,边改边建的原则,截止目前,“户籍110”办公室共制定出台各类规章制度5个,建立基础台帐5本,全县“户籍110”各级机构共受理群众咨询15063余人次,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659余人次,征求群众意见建议90余条,取得了初步成效。
“户籍110”服务,可以说极大的方便了群众,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这也是便民利民的一大利好措施。除此之外,我们户政部门在窗口服务方面还推出了哪些便民措施呢?请张中队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户政中队坚持立说立行抓整改,在全县户籍服务窗口推出十项便民举措,着力提升窗口服务形象。
一是公开办证程序。在各派出所户籍室配置电视显示屏,工作期间滚动播放办理户口、身份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及户籍业务程序、所需材料、收费标准和工作时限等内容,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是配齐便民设施。户籍窗口配备便民服务箱、便民桌椅、饮水机、洗脸盆及脸盆架,便民服务箱内统一放置打气筒、雨伞、针线、纸笔、花镜及眼镜框、化妆镜、头绳、男女深色上衣等,为群众及时办理业务提供方便。
三是设立户籍业务宣传栏。派出所户籍室设立户籍业务宣传栏,统一摆放县局印制的各类办理户口指南等便民宣传资料,方便群众查阅。
四是精简申报材料。办理市内户口事宜取消由当事人提供户籍证明规定,改由受理户籍民警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打印核实相关信息;对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的,当事人可就近到县内任一派出所打印,让群众少跑腿。
五是公开民警联系方式。在户籍室门外悬挂公告牌,公布工作时间、户籍室咨询电话和户籍民警手机号码,方便群众咨询、预约和监督。
六是推行“双十”延时服务。办理户籍业务高峰时段,户籍窗口民警根据工作需要提前10分钟开门、推后10分钟下班,主动延长工作时间,及时接待办事群众。
七是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办理户籍业务群众,户籍民警落实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群众办理业务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确保群众在第二次办理时手续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结,不让群众多跑腿。
八是实行户籍业务上门宣传。开展便民服务进社区、村居、校企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户籍业务上门宣传活动,根据户籍窗口日常受理业务情况,对办理各类业务所需的材料、程序、办理时限等统一印制成明白纸,发放到群众手中,宣传户籍知识,提高工作透明度。
九是规范业务接待用语。户籍窗口民警、协勤人员接待群众过程中,做到体态大方、不卑不亢,正确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
十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在户籍室设置意见箱、意见簿,为户籍民警统一制作胸牌、桌牌,亮明身份,统一配置满意度现场评价设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接受群众评议。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和淄博市“两会”上,“户籍制度改革”一向是百姓关注的话题,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对户籍人口相关指数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桓台县,作为经济强县,拥有着诸如马桥这样的“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示范镇”,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咱们桓台县公安局在户籍制度上都采取了哪些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
目前的户籍制度改革主要是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开展的。在户口迁移政策方面,一是取消了购房面积和就业年限的限制;二是在县城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租赁房屋或合法稳定职业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这里需要明确合法租赁房屋指的是租住房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直管房屋、政府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并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三是在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外来务工人员集体户,方便外来务工人员落户。
听了张中队长的介绍,可以说我们队桓台县的户政服务工作有了深刻的了解,那么在日常的工作当中,作为咱们县局的窗口单位,往往有些群众对政策了解不够透彻,对咱的户政工作产生这样的那样的误会,比如户籍迁移、一房多户、更改姓名等诸多问题,我们的民警为了调查摸底,下村入户也是常有的事情,可以说户籍民警工作纷繁复杂。张中队长,能不能结合具体的案例,让老百姓对户籍民警的工作有更深刻的了解。
2013年4月1日,淄博市公安局关于贯彻《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1〕40号文件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实施后,其中有一条是严格限制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对城镇居民违反规定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一律不准落户。但对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户口空挂城镇人员申请回农村落户的市内公民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需提供相关材料,并由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迁入实际居住地。这一条规定中有一个重要条件是“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许多群众实际在城区居住,为了回农村享受待遇,申请将户口迁回农村。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就要进行户口调查以便切实掌握群众的实际居住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其申请作出决定;对于一房多户的情况,从2014年以来,我们充分考虑购房者的意愿,积极协调房屋出售人将其户口迁至城区内的近亲属户上或者单位集体户,最大限度地化解由于房屋买卖引发的户口迁移困难;对于申请变更姓名的,我们按照既要尊重群众意愿,又要有所控制的原则,所谓控制是指变更姓名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只要变更理由成立的,就充分尊重他们的选择权。
听了张中队长的介绍,相信网友对户籍民警的工作会有更深刻的了解。我们了解到,桓台县的户籍人口今年突破了50万人,接下来,咱们将面临着第一批二代身份证的换发。那么,接下来就请张中队长结合二代身份证的换发,介绍一下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2005年,我国大规模组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当时16周岁至35周岁的公民办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10年的有效期,今年是2015年,当年首批换发的十年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即将到期。据初步统计,我县有1万人左右需要换发身份证。为全面做好此项工作,避免群众因换证不及时造成工作、生活不便,我们提前谋划,提前准备,利用春节期间群众返乡之际,组织民警深入各村居宣传十年有效期身份证换发工作,同时做好预约和上门服务,特别是上门服务,这项服务基本上由我们的户籍110服务小分队上门为不方便出门的群众采集二代证信息,同时在证件下发的第一时间将证件送到群众手中。
好的,非常感谢张中队长以及桓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六中队的民警一起来回答网友所提出的问题。通过今天的访谈,让更多的网友了解了户政便民服务措施、了解了户政民警的辛勤,相信有了桓台县公安局这么一批勤奋务实、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积极创新、努力争优的户籍民警队伍,户政业务将会越来越便民,群众的满意度也会进一步提高。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也感谢张修森中队长做客《桓台警方在线》,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