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队

2014-12-24 16:4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是公安工作的目标,群众体性案事件处置是治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障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重要保证,今年以来,我们在处置群体性案事件方面,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工作思路,在做好规劝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的同时,对那些不听劝阻,采取“堵门、打横幅、摆花圈、烧纸钱”,以及“携众、携老、携妇孺、携尸”等方式相要挟,聚众到党委、政府、医院等单位闹访、扰乱单位秩序的,坚决依法打击。今年5月4日,县公安局接到新城镇某企业报警称近百名群众到其企业堵门,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治安大队抽调20名民警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迅速查清了以刘某为首的8名嫌疑人因承包企业工程不成,遂以该企业占用本村土地和有污染为由,煽动纠集本村村民采取阻挡公司员工出入、打横幅、用土堵门等方式围堵企业四天之久,致使该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5月8日,县公安局果断收网,组织警力将刘某等8名主要嫌疑人抓获归案并依法刑事拘留,企业恢复生产秩序。今年以来,县公安局立案查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6起,刑事拘留28人,行政拘留45人,对扰乱企业生产秩序、医院医疗秩序、机关办公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依法打击,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通过处置这几起群体性案事件,我们体会到,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必须敢于担当、勇于亮剑,同情弱者,但不能纵容违法,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坚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考验、经得起历史考验。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盈盈

更多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