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做法之三】淄博市住建局探索 “交房即交证”服务模式

2021-02-23 15:14:3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岳钰洁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言丽 通讯员 董文龙 淄博报道

  2020年,淄博市住建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探索创新,涌现出一批特色鲜明、契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有力提升了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水平。为了推广经验、鼓励创新,现推出系列创新做法予以展示,今天推出的是淄博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提供的“市住建局探索‘交房即交证'服务模式”的做法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交房与办证不同步的问题,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市领导指示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淄博市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联合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出台了《淄博市“交房即交证”实施办法》。

  创新做法

  “交房即交证”是指开发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合格后,完成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购房人交付房屋的同时交付不动产权证书。通过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综合验收备案、房产测绘、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进行全链条流程再造,开展“交房即交证”服务模式。自2020年6月,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等部门,多次探讨“交房及交证”实施办法,并于2020年9月27日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淄博市“交房即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该办法自2020年10月21日起施行。

  (一)新建商品房预售阶段。开发建设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山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将“交房即交证”作为选择性条款写入买卖合同,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协商确定是否选择“交房即交证”。

  (二)商品房开发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阶段。开发建设项目单体验收合格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选择有测绘资质及能力的公司对项目进行实测,测绘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实测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认定书》后,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新建商品房项目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按承诺的时限完成首次登记。

  (三)交房与不动产登记发证阶段。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约定交房日60个工作日前,将转移登记资料提供通知书送达购房人。购房人按照通知书约定时间,将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个人资料提交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约定交房日30个工作日前,将交房通知书送达购房人,以便购房人提前做好费用结算和验房等准备工作。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具备法定交房条件后,及时通知并组织税务部门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金融机构做好现场交房交证准备工作。最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约定交房日,完成商品房验收、交接、费用结算等相关事项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购房人开具正式购房发票,并将个人不动产权证交付买受人,完成“交房即交证”工作。

  工作成效

  2020年10月份,淄博世界贸易中心置业有限公司万科翡翠书院项目为积极响应淄博市委市政府《淄博市“交房即交证”实施办法》,提高新建商品房办证效率,积极主动参与“交房即交证”服务模式试点工作,成为淄博市首个“交房即交证”项目,并于12月18日颁发首张“交房即交证”不动产证书。

  以往,从交房到拿到不动产证书,通常需要一年左右时间,甚至有付款多年依旧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最后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办证难”。交房与办证不同步,给购房者落户、子女入学、抵押贷款等方面造成了很多不良影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财产权益,也引发了诸多矛盾和纠纷。“交房即交证”的施行,把一项原本交房后365个工作日才完成的工作,压缩到交房前一个月,大大缩短了办证周期,极大解决了住权与产权脱节的矛盾,减轻了购房人在入住装修、子女入学、资金周转上的压力和顾虑,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在部分区域“限转让”的市场调控政策下提前办证,还可解决房子后期流通等方面的现实问题,使购房人的资产使用更灵活。“交房即交证”服务模式试点工作的施行,让购房者真正体会到了企业和部门高效和便捷的服务,得到了广大购房者的认可。

  目前,除万科翡翠书院外,淄川上湖御园三期项目也于2021年1月14号实现了“交房即交证”(三期共444套,其中住宅411,商铺33套,已办理256套)。

  经验启示

  “交房即交证”服务模式的开展,一方面对开发企业要求较高,可以促使开发企业重视建筑质量、品质和后期服务,从而确保各个环节达标、各类验收能一次性通过,保证按期交付并办证等等,降低购房者风险。另一方面办证周期大幅压缩,意味着政府需要提高行政效率和效能,加强各部门协作,从而消化庞大的工作量。

  “交房即交证”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淄博市“对标深圳”、助推企业发展、持续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交房即交证”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住权和产权不同步的问题,不断促进淄博市地产行业规范化、政府审批效能化、群众利益最大化,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效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淄博市住建局将积极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典型品牌,更好地为企业和百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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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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