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4家开发商及施工企业被通报

2020-12-16 17:31:0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 淄博报道

12月16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了关于“2020年全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及个人处理意见的通报”。通报指出,2020年,淄博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属地管理、主动预防、基层化解”的清欠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绝大多数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积极配合,认真执行工资支付制度,全市清欠工作形势总体平稳,但仍有个别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和劳务带班人员未履行工资支付有关制度和责任,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上访事件。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改进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淄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淄博市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执业行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全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及个人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6家建设单位未按月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或拖欠工程款

  淄博市碧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事发地市直);

  淄博明耀置业有限公司(事发地淄川区);

  淄博中康檀林置业有限公司(事发地周村区);

  淄博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事发地博山区);

  淄博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事发地高青县);

  淄博恒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事发地文昌湖)。

  8家施工企业未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地市直、张店区、高新区);

  吉林东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地市直、博山区);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事发地博山区);

  中煤华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高青县);

  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事发地沂源县);

  山东莱钢绿建发展有限公司(事发地文昌湖)。

  浙江中景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事发地文昌湖);

  山东同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经开区)。

  10家专业(劳务)企业对出现的工资拖欠问题处置不力

  四川鸿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市直);

  山东雄狮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事发地市直);

  山东远东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地市直);

  山东高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市直);

  淄博时尚米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市直);

  福建凤凰山装饰公司(事发地周村区);

  山东尚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事发地临淄区);

  潍坊天昊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桓台县);

  淄博聚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高新区);

  安徽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文昌湖)。

  12名项目经理所承揽项目管理不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

  陆长胜(淄博德银五金工具组合套装项目工程项目);

  蒋艳雷(淄博CBD璀璨珑府1-2期项目);

  桂都根(张店区碧桂园中房天玺1-3井,5-8井,16井楼及地下车库);

  葛召河(桓台县中南樾府项目2#-5#11#-13#18#三s-1#-s-4#楼);

  赵国盛(桓台县中南樾府项目1#6#-10#14#-17#19#-21#住宅楼及地下车库);

  季德昭(博山区易达如园一期项目);

  矫程达(博山区易达如园二期项目);

  宋永超(博山区易达广场项目);

  朱上亮(高新区恒大林溪郡项目)

  赵艳萍(文昌湖文昌嘉苑项目);

  张士强(养生谷A18产业地块室外配套建设工程);

  边纯海(经开区绿韵华庭小区二期8#住宅楼项目)。

  多名劳务带班人员挪用农民工工资,不服从管理

  徐文瑞(身份证号 1522241985****4510);

  贺彬彬(身份证号3708311983****3917);

  林长冬(身份证号1522241983****4512);

  徐建忠(身份证号 1522241972****4537);

  宋长海(身份证号2307141968****0412);

  曹景泉(身份证号 2307141976****0416);

  李福海(身份证号 2323011964****5718);

  王 刚(身份证号 3424011987****9270);

  杨红星(身份证号3729281985****5624);

  孙孝荣(身份证号6229221989****0010);

  李 鑫(身份证号3729251973****4715);

  戴琪佳(身份证号3203211993****2438);

  马怀成(身份证号3709201969****3376);

  邓国有(身份证号5325321988****0211);

  何海波(身份证号2323031985****2016);

  陈 旭(身份证号2301191980****475X);

  陈育成(身份证号3713241979****0716);

  舒晓模(身份证号3408251976****1518);

  刘玉敏(身份证号3710831959****4015);

  苏兴亮(身份证号3703031977****3916);

  陈芳芳(身份证号3422011987****7226);

  高 健(身份证号3706831987****6013);

  郑尚辉(身份证号5129271971****3856);

  彭 刚(身份证号5129271973****3756);

  张邵平(身份证号5221211983****6459);

  胡 威(身份证号4209211985****4953);

  郑雄平(身份证号4209211984****4951);

  彭德林(身份证号4209211983****4926);

  阿勒克惹(身份证号534331982****4230);

  肖双伍(身份证号4222011945****3816);

  郑海涛(身份证号6124241989****3015);

  江玉海(身份证号3728281968****2352);

  赵 凯(身份证号5130261969****5410);

  刘邦均(身份证号5113241983****0858)。

  通报要求被通报单位要立即整改存在问题,整改完毕后,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相关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确认整改情况,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公布被通报单位的整改情况。各级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要严格把关,在被通报单位未整改完毕前,限制其办理招投标、直接发包等手续。2021年春节过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上访讨薪,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顶格处理。请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引以为戒,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各项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及时处置拖欠隐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履职尽责,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清欠工作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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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i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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