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5月24日讯 近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对冲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告》。
公告指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满一年后,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每年可申请划转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通过内部转账方式直接冲抵部分或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部分冲抵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当年冲抵金额均不得低于1万元,冲抵后,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均保留不少于贷款余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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