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恂:将心比心化解纠纷

2019-05-08 15:05: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海报新闻 作者:

  我是山东利公律师事务所董恂,我负责的区域是张店区中埠镇大寨村、郭家村和张家村。按照每月至少到村现场服务一次的要求,我一大早从律所出发,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车程,来到了中埠镇郭家村。

  在村委办公室,我见到了热情的村主任,他向我讲述了村里村民郭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事情:郭某父亲早逝,母亲李某将郭某和郭某某兄弟俩拉扯长大,一直以来其母亲身体硬朗,平时都是自己照顾自己。但是前不久,郭某母亲生病住院花光了所有积蓄,郭某某跟母亲提出他们兄弟二人每人每月给母亲500元钱,用于母亲养老,吃药。母亲就把此事给郭某说了,郭某说可以这样做,但是前提是得把母亲现在住的老宅子分给他一半。我跟村主任说我们边走边说吧,把田某和兄弟俩都交上,一起到田某的老宅子。来到郭某母亲的老宅子,从外面看已经非常简陋了,进到屋里见到了郭某。我再次询问了郭某关于赡养母亲的想法,其坚持先分老宅再赡养老人。我对郭某说,赡养老人是我们做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是不能够附加任何条件的,我国的《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都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你的孩子已经上小学,慢慢的已经开始辨是非,明事理了,如果你坚持这样,将来你老了的时候,你的孩子会不会像你一样呢,我们也应该换位思考一下,将来你遭受这样的待遇会不会很寒心呢。村主任也在一边进行了耐心的劝导。最终,郭某同意了其兄弟郭某某提出的赡养母亲的办法,并不再要求分割老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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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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