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芳: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

2019-05-07 15:34: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海报新闻 作者:

  我是常芳律师,现担任张店区人民政府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兴乔社区居民委员会、张店区人民政府体育场街道办事处柳毅社区居民委员会、张店区人民政府体育场街道办事处盛世园社区居民委员的法律顾问,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参与法律纠纷的行政调解等工作。

  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期间,在解决村(居)民纠纷的过程中,我有机会参与了行政调解工作。对于一名行政调解工作人员,要求是非常高的,调解工作依靠的不仅仅是法律知识,还需要一名律师具备丰富的社会经验,以及多方面的社会阅历。调解过程中我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了作为律师、仲裁员办案过程中的调解经验、技巧,通过向居民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后续制定相关的法律文书及履行,在镇、办司法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的共同努力下,有效地化解了多起居民纠纷。

  在居民纠纷行政调解工作中,我一直秉承律师以百姓利益为中心的宗旨,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多方面了解,充分沟通,这也是行政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尤其是一个即将面临高考的学子,一个未成年人。2017年4月我接到一位男同志的电话,电话中的语气很焦急,孩子即将面临高考,而此时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孩子骑车上学的路上将一位老人撞伤,老人现住院治疗。现在虽然父母正在积极地处理此事,但是从孩子的举止中仍然看出一份担忧与焦虑,所以如何妥善地通过双方调解的方式达成赔偿协议,不影响孩子即将到来的高考成了孩子父母焦急之处。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父亲通过司法所联系到了村法律顾问,在第一时间找到了我。之后,事情的进展很顺利,老人顺利地康复出院,赔偿、补偿顺利达成并履行。孩子顺利地参加了高考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行政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往往解决的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牵扯到多个家庭的安宁、孩子的成长,往往还涉及到公司与员工的纠纷,这时,不仅仅是个人的经济利益,还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家庭的经济来源,关系到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年初,一个朋友的亲戚联系到我,是一件工伤赔偿的事情。这位男同志在工作时不慎从三米的高空坠落,全身多处骨折,受伤非常严重,后经住院治疗虽然康复,但还需要后续治疗,并且,在受伤住院期间,自己还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也未发放。出院后,他虽然多次找到公司协商处理此事,但公司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支付相关费用。在交流过程中我了解到了公司的具体名称,该公司住所地恰好在我担任法律顾问的某村内。于是,在村委会、司法所的共同努下,最后,公司与员工达成一致,支付了员工相关工伤待遇,这起行政调解不仅仅使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更使家庭不会因失去经济收入而陷入困境。

  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期间,通过行政调解的纠纷往往是传统的纠纷,如交通事故、邻里纠纷等,与日常的律师业务相比,不仅不会产生经济利益,往往还得付出更多的精力。但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深知“百姓事,无小事,百姓利益无小事”,通过行政调解的方式处理好每一件纠纷,事关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事关群众利益、事关社会矛盾化解、事关社会稳定。

  通过之前的行政调解工作,深知行政调解工作任重而道远,肩负的任务很重。在今后的行政调解工作中,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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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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