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02-14 16:30: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2017年2月4日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21日在张店举行,会期5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并讨论中共淄博市委书记讲话;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列席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讨论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及《政协淄博市委员会2017年协商工作计划》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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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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