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曙光:淄博应加快推进网约车规范发展

2017-02-22 19:53: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孙剑

2月22日,王曙光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

  大众网淄博2月22日讯记者 孙剑)“网约车模式将给民众出行带来极大便利,在其它城市运行良好,对缓解城市整体出行难状况会起到很大作用。”2月22日,淄博市政协委员、山东康桥淄博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曙光接受了大众网记者的专访,向记者介绍了其带来的《关于加快推进淄博市网约车规范发展的建议》提案,表达了在淄博尽快规范发展网约车服务平台的强烈愿望。

  王曙光说,网约车是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互联网+交通出行”的产物,属于共享经济的一种,产生之初就受到社会的极大关注,网约车随叫随到,支付方便,受到民众的欢迎,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快速发展。

  “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网约车是出租车行业的一个补充,并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的运输服务。”王曙光对记者表示,网约车的出现加快了传统出租车转型发展和与互联网融合,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功能,方便公众乘车。对于提升对外形象,建设智慧型城市,特别是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的需要。

  然而,作为新生事物,网约车在为民众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前期运行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例如前期准入门槛低、司机素质参差不齐、冲击了传统出租车行业、司机和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无政策法规支持等等,这些问题制约了网约车在淄博的发展。

  王曙光介绍说,2016年7月14日由交通运输部、经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被称为最严网约车法规,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至此,网约车被赋予合法身份。随后,北上广深等大城市纷纷出台了针对《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

  “因此,针对网约车在淄博的发展现状及出现的问题,结合近期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我在提案中提出了规范淄博市网约车发展的几点建议。”王曙光希望尽快出台《淄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积极落地实施。王曙光对记者介绍说,《暂行办法》对淄博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辆及驾驶员准入均作出详细规定,市运管机构应尽快组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对于符合条件且考试合格人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市运管机构依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和区县运管机构审核意见,向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市运管机构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经营区域为淄博市行政区域、经营期限为4年等,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同时,王曙光认为网约车应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在2016年7月推出专属于出租车司机的‘淄博约车’APP,受到了广大市民和出租车司机的欢迎。但该软件设计初衷仅针对本市市民和巡游出租车司机,随着淄博市《暂行办法》落地实施,应侧重于更好地对接网约车使用和外来人士。不妨与已较为成熟的网约车平台,如滴滴、优步、易到、携程等进行合作,通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方式,优化淄博市网约车服务质量。”王曙光说,网约车服务类型不应局限于专车服务,亦可发展拼车、顺风车、租车服务,既可节约成本又能提高通行效率。

  “加快推进淄博网约车规范发展关系民生福祉,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有利于提升淄博对外形象,是建设智慧型城市的重要举措,尤其对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王曙光对记者谈到了发展网约车的意义所在。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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