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税局、淄博市地税局负责同志向社会各界介绍了今年淄博市水务部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有关内容,并公布了纳税人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清单,以及淄博市今年开展的特色活动。[详细]
根据数据统计,淄博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2017年度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共计43777件,同比增长4.1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1791.9万元。同时消费者投诉十大热点排名出炉,日用百货类投诉以629件的数量高居榜首。[详细]
会上,淄博市食药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立民传达市委书记周连华、市长于海田的批示及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详细]
《淄博市快递网点管理办法》被确定为淄博市2017年政府规章正式立法项目,将于2018年2月1日施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快递网点收寄、分拣、存储快件不得露天作业,严禁抛扔、踩踏、坐压等可能造成快件损毁的行为。[详细]
淄博市法制办、淄博市煤炭局等有关部门发布了《淄博市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颁布和制定情况,明确了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强化驻矿督查员制度等内容。此外,《淄博市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2月1日施行。[详细]
12月28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卫计委负责发布了淄博市健康服务有关情况取得的显著成果,并介绍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详细]
12月26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淄博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正式发布,该方案涉及发改、农业、食药、教育等29个责任部门,进一步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详细]
2016年,淄博被确定为第三批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自物流标准化试点建设以来,淄博市通过以标准托盘为切入点,推动商贸流通领域供应链上下游标准化、智慧化、协同化。[详细]
近年来淄博不断放出吸引人才的政策“大招”,日前发布的淄博人才新政23条中,为创业的高层次及大学生提供了绝佳的政策机遇。新政中规定,对其创(领)办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将由市、区县政府所属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担保支持。[详细]
在12月2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淄博人才新政23条)》中提出,今后高校毕业生可在淄博“零门槛”落户,进行“先落户后就业”。创业人才更可享受3年租金补贴、资金奖励等多重优惠。[详细]
淄博市突破性地提升对基础性人才的政策扶持力度,实行基础性人才“集聚工程”,未来政策覆盖面将继续扩大,将原来针对博士的人才政策拓宽到新引进硕士、本科毕业生中,届时淄博市将新增1.17亿元财政资金为其提供租房及购房补贴。[详细]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淄博人才新政23条),着眼于提升人才政策示范引领效能,从重点人才集聚、引才用才机制、创新创业载体、人才发展生态、保障机制等5个方面制定了23条含金量高、突破力度大的具体措施,具有...[详细]
12月21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淄博人才新政23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淄博市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市民化待遇,发放“淄博精英卡”,并享受医疗保障、教育、住房等多重优惠待遇。[详细]
12月21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淄博人才新政23条)》内容。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经信委、淄博市科技局、淄博市人社局四部门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详细解读了人才新政为聚集高端人才、汇聚基础性人才、...[详细]
目前,淄博市已将在临淄的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进行推广,在全省率先创新设立市河湖管理委员会,并已配备2249名河长,已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1504.6万元。[详细]
2017年12月4日,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行政审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行政机关败诉十大典型行政案例。[详细]
自2001年起,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上午,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制宣传日当天,组织召开全市行政审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基本情况。[详细]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推进居家养老事业发展的必要举措,11月26日,淄博市政府研究通过《关于在淄博市主城区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淄博市主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正式开展,试点范围张店区、高新...[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