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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投票30日开启

[3月30日——4月8日市民可通过网络、微信进行社会投票推荐] [确定45名正式候选人]

活动组委会郑重声明:严禁刷票等违规行为

郑重声明:活动组委会没有委托任何一家单位或者机构为候选人提供新闻报道、投票等服务,请大家不要轻信。严禁...

淄博启动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16日前可推荐

大众网记者从共青团淄博市委获悉,第二十三届“淄博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开始推荐,只要年龄为18周岁至42周...

第二十三届“淄博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通知

为了进一步引导全市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选出推动工业强市、文化名城、生态淄博建设中做出突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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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 第二十三届“淄博十大杰出青年”推荐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引导全市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选树在我市推动工业强市、文化名城、生态淄博建设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各界青年楷模,营造崇尚杰出、争当先进的社会氛围,共青团淄博市委、淄博日报社、淄博市广播电视台和淄博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十三届“淄博十大杰出青年”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宗旨

    开展“淄博十大杰出青年”推荐活动,旨在发现青年人才,展示当代淄博青年风采,宣传“十杰”精神,筑牢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影响和带动更多优秀青年在开创淄博科学发展新局面中建功立业。

    二、推荐条件

    1. 年龄为18周岁至42周岁(1974年3月1日至1998年3月1日之间出生),在淄博居住或工作三年以上的青年;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创新实践、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3. 积极投身淄博经济社会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骄人成绩,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楷模;

    4. 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典范;

    5. 至少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一项,已当选历届全国、省、市“十杰”者不再参加此次推荐活动。

    三、机构设置

    1.主办单位:共青团淄博市委、淄博日报社、淄博市广播电视总台和淄博市青年联合会。

    2. 成立由主办单位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淄博十大杰出青年”推荐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青联秘书处),负责推荐活动的具体工作。

    3. 推荐活动设立专家团,由组委会成员、部分社会领域专家学者、往届“十杰青年”代表及基层青年代表组成。

    四、推进步骤

    (一)宣传推报阶段

    1. 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第二十三届“淄博十大杰出青年”推荐活动的通知。

    2. 推荐方式包括组织推荐和社会自荐。

    组织推荐:各区县(含高新区、文昌湖)推荐人选在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由团(工)委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审核确定;市直各部门的推荐人选,由各部门党委(党组)确定后上报,也可由市直机关团工委、青联在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同意后上报;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的推荐人选,由各单位党组织推荐;其它推荐人选,可采取属地推荐或行业推荐的原则进行。各区县团委、青联,高新区、文昌湖区团工委,市直机关团工委、青联可推报2-3名候选人;其它推荐单位可推报1-2名候选人(推报多名人选时,人选不能来自同一领域)。

    社会自荐:各行业系统、单位及社会人士可直接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允许联名举荐和本人自荐。

    (二)公示推荐阶段

    1.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材料齐全、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作为候选人建议人选提交组委会。

    2.确定正式候选人

    召开组委会会议,由组委会根据候选人建议人选的事迹材料和推荐条件,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正式候选人。

    3.公示投票推荐

    通过支持媒体,将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同时,设立网络投票系统接受社会公众投票。

    4.召开评委会

    成立由专家团成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适时召开评审会,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基本情况、公示及社会投票等情况的说明,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推荐产生办法,计算出每名候选人最终得分。前10名获得“第二十三届淄博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同时授予淄博青年五四奖章,11-20名为“第二十三届淄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获得者。

    (三)展示推广阶段

    1.由支持媒体对“十杰”获得者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2.举办青春榜样走基层分享活动,组织淄博十大杰出青年等青年典型,围绕中国梦与当代青年的责任,与青年畅谈成长经历,分享成功经验,激励广大青年立志为实现“中国梦”勇担责任、努力奋斗。

    五、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按要求填写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张贴个人证件照片(见附件1),候选人500字事迹简介和2000字事迹材料(见附件2,采用第三人称、写实方式撰写),一式三份。

    2. 证明材料: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证书复印件各1份。推报单位负责审查、核对推报人选所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社会自荐的,由人选所在区县团委负责审查、核对。非公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社会自荐的,根据个人身份,提供相应的考察意见。

    3. 推荐表、500字事迹简介、2000字事迹材料等三个材料需要上报电子版(文档保存为word格式)。候选人须同时提供电子版个人证件照1张,工作生活照2-3张(JPG格式)。推荐材料以附件形式发电子邮件到tswtzb@126.com,邮件主题请写明“(推荐单位名称)第二十三届淄博十大杰出青年推报材料”。邮件发送后,请通过电话及时与组委会办公室确认。

    六、有关要求

    1. 注重推荐过程。各有关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力争把最具发展潜力、最能够代表本行业、本地区的青年典型推荐上来,使得推荐过程成为举荐优秀青年典型、宣传先进青年事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工作载体。

    2. 注重面向基层。重点考虑在基层一线工作中艰苦奋斗、默默奉献并创造出不平凡业绩的优秀青年,能够在广大青年中形成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示范导向和榜样作用。

    3. 注重新媒体运用。各有关单位在活动推进中,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把新媒体作为青年思想引导新的突破口,让更多的青年参与到推荐活动中来。


    请于3月16日前将全部推报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审查。

    联系人:王朋哲

    电话:0533—3182627 3180388(传真)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团市委统战联络部(市青联秘书处)

    E-mail:tswtzb@126.com

投票事项

  1、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每个IP地址每天限投1次,每次勾选不多于10人,且不少于5人(5≤候选人物≤10)。违反投票数量规定视为无效票。
  2、微信投票:扫描二维码或直接搜索"淄博大众网"、"青春淄博"关注微信,文字回复"投票"二字进入投票专题,微信投票每个账号每天限投5次,每次勾选不多于10人,且不少于5人(5≤候选人物≤10)。违反投票数量规定视为无效票。
 3、投票比重分配:微信投票60分、网络投票40分。   

公众投票得分数计算公式:

  

k:微信投票数

  

km:微信人气投票排行第一名得票数

  

w:候选单位网络投票数

  

wm:网络单位气投票排行第一名得票数

  

候选人公众投票综合得分数:

  

Z=60×k/km+40×w/wm

 

客服电话:0533-2868222。 

投票问题咨询:

96717001,0531-85193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