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60万余人参加夏季高考 看看招生政策的变化

2016-06-03 17:24:00    作者:   来源:鲁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山东;夏季高考
[提要]省教育厅发布信息称,今年我省共有70.98万人报名参加高考,比去年增长约0.7%。其中,春季高考报名10.79万人,夏季高考报名60.19万人,已被单考单招、保送录取43593人。

  

  高考临近,潍坊中学高三年级的同学们正在抓紧复习。

  本报济南6月1日讯 今天,省教育厅发布信息称,今年我省共有70.98万人报名参加高考,比去年增长约0.7%。其中,春季高考报名10.79万人,夏季高考报名60.19万人,已被单考单招、保送录取43593人。

  2016年,我省高考招生政策主要有六大变化:

  ——继去年英语使用全国卷后,今年我省高考文综、理综也使用全国卷。

  ——开展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按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今年遴选了办学水平较高、招生管理规范、自我约束机制健全的部属高校或省属本科高校进行试点。

  ——自2016年起,在省属高校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成绩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自2016年起,启动实施高职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确定部分办学水平较高、培养质量好的高职院校,安排适合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专业,招收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

  ——同时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确认就读学校的方式有所变化。考生不用再到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确认就读学校,而是于8月18日、19日自行在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wsbm.sdzk.cn)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今年高考录取。

  ——艺术类专业本科提前批志愿由两个顺序志愿调整为填报一次志愿,征集一次志愿。

  将“作弊入刑”传达到每一位学生 我省严防高校在校生替考

  □记者 王原 报道

  本报济南讯 5月31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高考期间各高等学校要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严管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或“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入刑定罪。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将国家“作弊入刑”等政策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高考招生请留意这些咨询活动

  本报济南6月1日讯 今年高考期间,我省拟安排三种形式的咨询活动、三次新闻发布会。

  其中,三种形式的咨询活动分别是:

  省考试院委托齐鲁晚报、山东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山东教育招生考试传媒中心于6月25日和7月24日在济南舜耕会展中心联合举办“2016年高考招生咨询会”。届时,省考试院领导将率有关处室的同志参加咨询活动。

  为配合教育部学生司“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活动,省考试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开展相关咨询活动,为考生及家长答疑解惑。时间待定。

  按照省里统一安排,6月15日上午,省考试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山东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阳光政务热线”活动,为广大听众解释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解答听众提出的相关问题。

  三次新闻发布会分别是:

  考试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初定6月8日下午6:00,在省教育厅三楼多功能厅。主要内容为通报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实施的基本情况,包括考生参加考试情况、缺考情况、违纪情况,公布成绩时间及查询途径等。

  公布考试成绩及录取分数线新闻发布会。6月25日前举行,主要内容为考试成绩的简单分析,公布今年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便指导考生正确对待和估量自己的成绩,同时也就统一划线情况向社会作相关说明。

  录取情况新闻发布会。录取结束后,就录取的总体情况进行通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晓雨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