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办法

2015-08-13 15:48: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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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各大队与区县教育部门制定相应的评选和表彰办法,负责辖区各学校推荐的优秀作品收集和评选,10月31日前,将优秀作品报市活动办公室。市活动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的评选和表彰办法,并进行表彰奖励。各区县推荐数量:“文明交通家书”200封、“交通安全小记者”摄影作品和文字稿件20件、《交通安全》手抄报100张,文艺作品5件,手工制品20件,书法、绘画、摄影作品50件,课件10篇。市属各学校,市审批民办学校推荐数量为“文明交通家书”50封、“交通安全小记者”摄影作品和文字稿件10件,书法、绘画、摄影作品10件、手工制品4件、《交通安全》手抄报20张,课件1件,文艺作品1件,直接报送市活动办公室。获奖作品、学生、家庭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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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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