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1 17:44:00 作者: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7版 我要评论
图为淄博市环境监测人员夜间监测采样。
图为淄博市环保局局长李洋深入现场查看企业污染防治设施。 ◆中国环境报记者 周雁凌 季英德 ●建立了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市区相对应设立了执法联动办公室,旨在发挥环保、公安职能优势,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形成防范、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 ●将原设的城管执法警察支队改名重组,在全省率先组建了一支集支持行政执法与独立执法办案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安队伍,主要负责侦查、查处环保等领域涉及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按照"摸清底数、查找问题、分清责任、规范管理、考核评价"二十字方针,坚持从严原则,依法顶格处罚违法企业,坚决遏制、震慑利用渗坑渗井偷排和私拉乱倒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淄博,是一座依托资源开发兴起的百年老工业城市,环保任务艰巨而繁重,“5+2”、“白+黑”一直是全市环保人员的工作状态。近4年来,以孟祥民为代表的3位环保干部先后倒在了工作岗位上; 淄博,是英雄辈出的沃土。为了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全市环保系统发扬“忠于职守、善于学习、勇于担当、廉洁奉公”的山东环保精神,用心用力用生命守护着一方碧水蓝天。 4月2日晚11点,山东省淄博市环境监测站现场采样人员在桓台马桥小清河支流杏花河张官庄断面采样时,发现一辆牌号为鲁M73098的罐车,正在向杏花河倾倒棕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液体,采样人员立即对液体进行采样留样,并对车辆车牌号进行了拍照。同时,要求司机解释液体来源、性质。 随后此车周姓车主解释说他本人为张辛庄人,主要以运送原油为主,此次罐装车倾倒的液体为清洗罐装车内的油渣。在采样人员监督下,车主将罐装车运回自己的停车场内。经监测,倾倒的液体COD浓度超过57300㎎/L,属于高浓度污染废物。这个案件现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起起环境违法案件的告破,一个个违法排污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展现了淄博市高扬法律利剑依法严惩环境违法犯罪,保护青山绿水的执法实践和大胆探索。据记者了解,全市仅去年以来共办理环境刑事案件11起,刑事拘留53人,逮捕22人,取保62人,移送起诉52人;办理环境治安案件3起,行政拘留11人,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严惩环境违法不手软 对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快侦、快破、快捕、快判,有效震慑和遏制偷排、偷运、偷倒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有着400多万人口的淄博市,是一个依托资源开发兴起的老工业城市,长期以来形成了以石油化工、冶金、建材、医药、机械等为主导的重化工产业结构。以资源型、重工业为主的工业体系,也埋下了能耗高、污染重的种子。 淄博曾流传着这样的歌谣:“大烟囱,冒黑烟,晚上星星看不见,一年吸掉半块砖”。水泥厂周围的群众则这样描述污染:“走路眯着眼,吃饭捂着碗;推磨打着伞。”虽有些夸张,污染却是不争的事实。 为建设“生态淄博、美丽淄博、幸福淄博”,淄博市委、市政府将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有机结合起来,痛下决心,不等不靠,主动转型,把环境保护当做经济社会发展的“命门”来抓,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深入推进环境立市战略,全面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整合资源,聚焦环保,铁腕治污,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仅去年就完成环保投入近50亿元,整治各类污染企业1570余家,关停各类“土小”企业680余家。 尽管近年来淄博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由于历史累积形成的结构性矛盾突出,特别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和“转方式调结构”的深入,全市环境形势不容乐观,个别企业偷排偷放问题尚未根绝,更有少数不法分子将外地有毒有害废水偷运到市内随意倾倒,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环保工作面临的压力大、任务重。 淄博市委书记周清利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事关淄博老工业城市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要打好节能减排、大气治理、生态绿化、环境违法行为综合治理4个攻坚战,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在全社会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生态建设、人人支持生态建设、人人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市长徐景颜在生态淄博建设暨环境保护工作大会上坦言,特殊的产业结构、空间布局和能源消费结构,决定了淄博市解决环境问题决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付出比其他城市更加长期艰苦不懈的努力。环境问题仍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最为突出的矛盾和瓶颈之一。要深入推进环保公安一体化执法,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联动、共同执法、案件会商等制度设计,对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快侦、快破、快捕、快判,从严从重惩处,有效震慑和遏制偷排、偷运、偷倒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委副书记周连华指出,要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对各类非法“土小”企业、加工作坊,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取缔的关停取缔,涉嫌犯罪的依法严打严判。对污染环境案件,要快侦、快破、快捕、快判,依法顶格处罚,坚决遏制震慑偷排、偷倒、偷运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针对各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市环保局长李洋提出“摸清底数、查找问题、分清责任、规范管理、考核评价”二十字方针,坚持从严原则,依法顶格处罚违法企业,坚决遏制、震慑利用渗坑渗井偷排和私拉乱倒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一张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大网在全市拉开。 联动执法机制显威力 创新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严惩环境违法犯罪,切实解决环保“执法取证难、现场处置难、强制执行难”问题。 去年3月8日凌晨,淄博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淄川区黉山一黏土坑内倾倒大量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不明化学液体。 市环保局随即启动联动执法机制,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执法人员一起赶赴现场查处。经对现场倾倒的化工废液取样检测,废液中含三甲基一氯硅烷等物质,且pH值小于2,呈强酸性。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在随后的侦查中发现,淄博的张某、李某某等11人伪造相关经营许可手续,从山西某化工企业接收化工废液370余吨,将其倾倒在淄川区寨里镇、昆仑镇及洪山镇等多处地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多次赶赴山西侦查办案,抓获这个企业涉案人员常某某。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问题上,市环保局派员与相关单位和人员一同赶赴山西,从专业角度予以支持配合。此案逮捕5人,取保7人,现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这起污染案件迅速及时的查处,正是淄博市创新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体系,严惩环境违法犯罪,切实解决环保“执法取证难、现场处置难、强制执行难”问题的真实写照。 李洋告诉记者:“淄博市建立了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市区相对应设立了执法联动办公室,旨在发挥环保、公安职能优势,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形成防范、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切实提高环保行政执法效率和防范打击能力,探索出一条重化工业城市环境执法新路子。” 淄博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创新思路,于2010年12月将原设的城管执法警察支队改名重组,在全省率先组建了一支集支持行政执法与独立执法办案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安队伍,市编办下发了《关于设立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和五区公安分局直属大队的批复》,正式设立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主要负责侦查、查处环保等领域涉及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调处相关矛盾纠纷,打击有关暴力抗法和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为保障执法联动机制有效运转,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直属大队与市环保局和各区环保局对应设立了执法联动办公室,由两部门派员在同一办公区域相邻办公室分开办公,平时各自处理本部门业务,如需对同一环保案件进行查处时,则在各自执法职责内进行联动执法(按照法律规定,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办、环保部门配合外,部分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可以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淄博市为确保执法联动机制真正落到实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研究工作。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直属大队均与环保部门对应建立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和研究当地环境保护形势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交流、沟通和协调有关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情况。 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犯罪案件移交制度,环保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重大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应当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环保部门及时将案件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移交案件后,立即对案件进行核查,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将情况反馈给环保部门,说明立案或不予立案的理由,有效避免违法人员逃避法律责任。 针对污染环境作案手法越来越隐蔽、调查取证越来越难的实际,公安、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对可能涉嫌犯罪的重大事件或者可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环保部门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调查,防止证据被毁灭或者涉案人员潜逃。 实践证明,环保公安一体化执法,对于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防范和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据记者了解,仅去年以来,市环保公安部门共同对淄川寨里倾倒化工废液、文昌湖新韩村地下水污染、淄博天豪耐火材料非法排放废液、高青小清河倾倒化工废料等环境污染案件进行了及时查处,先后办理环境刑事案件11起,其中已移送起诉52人。 构建环境法治“大格局” 确保实现全覆盖管理、全时段执法,将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绩考核,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正在开展为期半年的淄博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竟是由管理政法工作的市政法委总牵头、总协调,这在全国也不多见。 记者手中的这份淄博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正是对淄博市构建环境法治“大格局”的最好诠释,市委副书记亲自任组长,副组长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一名副市长及市公安局局长担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法院副院长、市经信委副主任、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环保局局长等16个部门的领导任成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行动方案,统一组织专项行动,研究全市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问题,督办重点案件。 这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行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监察局负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级政府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工作进展的进行问责;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突发环境案件。政法委负责调度整治行动的进度,调度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各类案件的侦查、审判;协调调度各相关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负责查处、审判各类涉嫌治安、刑事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污染环境案件要提前介入,坚持从严原则,快侦、快破、快捕、快判,依法顶格处罚。 交警部门负责加大路面管控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对具有非法转移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嫌疑车辆进行检查、处理。经信部门负责组织淘汰各类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产品以及“土小”企业,并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对工业园区以外的严重违法企业组织搬迁或关停。环保部门负责检查各类排污企业,重点检查各类化工、印染、造纸、电镀、冶炼等有废水产生或排放的企业,查清废水排放去向;严格危险废物管理,查清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和种类及去向,查处利用闲置土地非法加工、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等各类违法行为;查处各类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有奖举报和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查处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案件。 淄博市要求,政法委要发挥好总牵头、总协调作用,切实组织实施好专项行动。政法部门要继续深化完善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制度,对环境污染案件要提前介入,提高打击效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密切配合,主动作为,整体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实现全覆盖管理、全时段执法。 张店区采取按乡镇和村居划分网格的拉网检查方式,逐个院落、逐条街道、逐个村居实施拉网检查。目前,已检查48个村居,共检查工业企业和各类经营场所909处,排查各河流入河排口288处,下达现场环境监察处理单340份,限期改正通知书108份,对13家企业实施立案处罚,3起案件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市环保局组织30名执法人员成立10个工作小组,会同区县环保部门对涉水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详细检查企业生产工艺,废水产生量,如何处理,是否有合法的去向等,共检查企业756家,对323家企业共计提出713个整改意见,把142件环境事项分别交相关区县挂牌督办。组织执法人员对31家重点企业进行日夜巡查,白天一个组,晚上一个组,对这个区域进行24小时无缝隙检查巡查。共检查各类企业157家次,发现问题46个,全部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对12家污染企业提出了停产整改要求。排查岳阳河、范河、沙沟河等19条小河流,共检查沿线企业161家,基本摸清了各条河流的排污状况,并督促对沿线企业进行深入整改。 李洋告诉记者:“对查处的环境污染问题,环保部门能解决的限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或需要多部门合作解决的,经梳理报市政法委牵头的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由各部门联合执法解决,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各类‘土小’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多次违法排污企业坚决予以追究刑责,在全市构建起环境法治大格局。” “二十字”方针闯新路 摸清底数、查找问题、分清责任、规范管理、考核评价,坚持从严原则,依法顶格处罚违法企业。 淄博环保局法规科科长范玉军对记者说,去年冬风雪天在临时调来的班车上开现场办公会,至今记忆犹新。在详细分析了淄博光大水务三分厂进水受到严重冲击出水超标的问题后,市环保局长李洋与大家一起在班车上研究排查措施。同时,对污水管网观察井进行24小时连续、分段取样。 局领导带队,执法人员沿线分片分组,冒着严寒在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地逐家企业排查。2月3日(农历小年),当环境执法人员排查至高新区益得化工厂时,发现这个厂非法储存大量易燃、易爆甲醇,经检测,厂区院内废水池COD超标700余倍,厂外排污口废水COD超标近100倍,且在排放废水中检出甲醇、甲苯等物质。 2月5日,市环保局立即启动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将情况通报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迅速组织警力配合环境执法,依法控制了益得化工厂承包人孙某。经审讯后,嫌疑人供述了非法收购、加工、处置废甲醇并将残液偷排至污水管网的犯罪事实。目前,孙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摸清底数、查找问题、分清责任、规范管理、考核评价”,是根据淄博市老工业城市的环境形势和发展实际,为探索老工业城市环境保护新路子提出的二十字方针。 为“摸清底数”,依法规范企业环境管理,建立基础数据库,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春节过后,环保部门对全市的所有涉水企业环境现状进行了排查,全面摸清全市涉水企业环境现状,排除环境安全隐患。共检查企业934家,对企业污水排向、行业、性质敏感性及所属乡镇(办事处)进行分类,建立了纸质和电子档案。 为“查找问题”,他们转变思路、更新观念,除了市环境监察支队的正常检查外,环境应急处、总量办、环境监测站、环保宣教中心、基金处、危管中心等局属单位,都建立了查找违法排污规范管理严格考核长效机制,组建了环境问题巡查小组,各检查小组每天巡查完毕,由专人负责整理当天外出巡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填写巡查情况表,及时上报,并将每天巡查情况的影像资料整理存档。通过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为“分清责任”,对环境污染治理进行了详细划分,明确环保、住建、交通、国土、林业、城管等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区县职责,形成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属地为主、条块结合、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增强环境执法威慑力。 为“规范管理”,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对燃煤电厂、钢铁、焦化、水泥等企业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所有电厂对炉后烟气脱硫设施进行改造,重点企业完成脱硝设施建设,确保各燃煤电厂达标排放。已经启动脱硝工程的水泥企业,今年6月底前完成脱硝项目建设;尚未启动脱硝工程的水泥企业,在9月底前完成脱硝项目建设。 为准确“考核评价”,建立了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市环保局对被考核区县和企业做出实事求是分类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报送有关考核部门。 在落实“二十字”方针的同时,淄博市还不断完善环境大信访机制,制定了信息通报、公示、约谈等14项规章制度。下发了《环境信访基本制度》、《环境信访工作手册》等材料,制定了领导干部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干部下访、矛盾纠纷排查和积案化解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去年市环保局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4000余件,100%进行了处理,切实维护了公众环境权益。 李洋告诉记者:“正是工作中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初步构建了环境法治大格局,对污染环境案件快侦、快破、快捕、快判,严惩环境违法犯罪;正是有一支带着对老百姓的热爱扎实工作的环保队伍,才有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5年持续改善,去年良好以上天数达到221天,实现历史性突破;重点河流出境断面COD和氨氮浓度分别降低2.2%和7.9%,省控河流断面全部达到恢复常见鱼类生长的要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达到了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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